青年感叹一声后,这才打量四周环境。可这一打量,以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修养也不免吓了一跳。
“这什么鬼地方,我衣服呢,谁这么没有公德心,少爷我好端端的睡觉,怎么把我弄到这来了?”揉着已经及肩的黑发,自言自语道。
突然,从眉心处传来一阵刺痛,皱皱眉,青年把注意力转移到眉心之处。这一感觉不要紧,可又把他吓到了。眉心还是那个眉心,外在没有任何变化,可是眉心之内,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空间。他仔细感觉一下,发现这处球形空间居然足有一立方米大小。这不是开玩笑吗,他脑袋才多大,怎么可能出现一个一立方米大的空间!
“哎呦喂,老天爷你这是想吓死我啊!少爷我才活了一千多年,可还没活够呢!”嘴里胡乱哼哼着,可注意力却半刻也没有离开过眉心那处空间。
“咦?”青年轻咦一声,好像发现了点儿什么。
那处眉心空间中,此刻正漂浮着6团半透明的光团,乳白色的微光在这些光团上跃动着,占了眉心中一多半的空间。
“这是什么东西?”青年一皱眉,以他活了一千多年的见识也不认得,下意识就看向那6团光团中最大的一团。
一阵恍惚袭来,麻麻痒痒的感觉传来,青年舒服的打了一个哆嗦,可还没等他回味,又是一阵刺痛,紧接着脑袋中仿佛多了些什么。
睁开眼睛,青年摇摇头,终于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可脑袋中那突然多出的一大段记忆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而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刚刚,当他的意识接触到那团最大的光团时,那光团突然伸出了一条触手,跟他的意识链接在一起,一段记忆也顺着这条触手进入到他的脑海中。这段记忆的主人正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卡特尔巴尼大人……
“罪过罪过,这位兄台,我真不是故意的,其实也怪不到我,要不是你们想吃我,也不会弄出这档事儿了!”青年懒散的盘坐在台子上,看看软倒在地上的6人,很没诚意的嘀咕一句。
青年名叫王贞,字卿润,唐弘道元年生人,已经1300多岁了。哪有人能活1000多岁的,所以王贞不是人!呸呸呸,不是不是人,是不是人类。王贞是个血族!
这一个东方人怎么还成了西方的超自然生物了?这就要说说王贞的身世了。王贞出生在一个没落的书香世家中,八九岁时家中更是败落,后来父母亲人又因病先后离世。年龄小,又没有个活计的王贞就这样沦落江湖。也是他运气好,一天在街头乞讨时,被一个好心的老头收养。
这位姓张的老头是一家商行的小小管事,由于常年跑商在外也没有成家,看到差点饿死的王贞时起了恻隐之心,就把他带了回去。正赶上这家商行有一笔大买卖,于是王贞就跟随着老张头踏上了丝绸之路,这也是他漫长人生的开始。
时光悠悠,王贞也长大成人,往返于欧洲与大唐的他,那时已经是个20岁的年轻人,并且取代过世的张老头成为了商队的小管事。常年跑商,路上枯燥无味,王贞闲来无事,也学了一手好乐理,吹得一手好笛子。可也正是因为他这手笛子手艺为整个商队招来了杀身之祸。
一天夜里,新学了一曲的王贞心血来潮,又吹起了笛子。可一曲刚过一半,笛声却戛然而止,王贞只觉脖颈上一疼,便失去了意识,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已被一片血红所取代。整个商队上上下下,不管男女老少,全部身亡,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有利齿咬过的痕迹,鲜血顺着伤口流了一地。
在他身边一卷丝绸散落在地,上面用鲜血书写着一段文字:“如此美妙的音乐不应该从这世上消失,从此以后你的身体与灵魂将不再属于上帝,享受美味的鲜血与无尽的人生吧!”
就这样,王贞成了一名血族,只能游离于黑暗之中,终生与鲜血为伴。之后的一千多年,他做过读书人,做过商人,做过医者,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一直是一名乐者。他的脚步几乎走过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有音乐与他为伴。他也有过爱情,但生命形态的不同,注定这段感情必定是个悲剧。到现在他还清晰的记得那位姑娘得知了他身份时那颤抖的身体与透出无穷恐惧的双眼。
自那以后,他的生命中就只剩下了旅行与音乐。他是黑夜的宠儿,他是音乐方面的天才,用乐曲诠释喜怒哀乐,但他的身份注定他只能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
从古代到现代,他经历了音乐的变迁,他是历史的见证者。而最后的记忆,是他正在一处发生战乱的国度上游历,那天睡下后,再次睁开眼睛就已经来到了这艘宇宙飞船上。从卡特尔巴尼的记忆中,他看到了此时的地球,毁灭后又新生的地球,显然,地球经历了一场全球性的核战争。那场战争明显摧毁了那时的地球,就是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人类逃过了那次浩劫。
而对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他也有了一些猜测,估计是自己的身体受到大量核辐射,后又与梵星兽的鲜血发生了不可知的变异。对于那处空间,王贞也起了个名字,称之为“灵魂空间”,空间中那些光团则被他定义为“灵魂”。
对于灵魂,王贞当然听说过,但却从没有见过。根据地球上灵魂学的记载,这些光团从人体分离出来,又承载着记忆,于是他推测,这就是灵魂。至于这些灵魂为什么会跑到他的灵魂空间中,他想不明白,也懒得想。
拖着腮,又打量打量周围,王贞下了个决定。他决定把剩下那5个灵魂的记忆也都阅读一下,被带到这片陌生星空中,没有半点专业知识的他可没有信心能够好好活下去。
王贞也没有托大,没有直接与5个灵魂全部建立连接,而是一个个依次查看。痛并快乐着,约莫半个小时后,王贞总算接收了他需要的记忆。在一次次接收记忆的过程中,王贞也找到了一些技巧,现在他已经可以直接过滤掉那些自己不需要的乱七八糟记忆,只接收自己想要的。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王贞这才跳下地来。打量着自己光溜溜的身体,王贞又困惑了。红润、光泽、紧实的皮肤下,他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流动,完全正常人类般的血液循环。心脏有力的跳动着,这完全不是一个血族应该有的状态。难道这次变异后,自己已经恢复了人类的生命体征?想着想着,不免有些激动。
1300多年了,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人类时的感觉。成为血族的他浑身冰冷、惨白,畏惧紫外线,只能行走于黑暗中。他已经忘记了现实中太阳的模样……如果,如果自己真的恢复到了人类的身体,那……
可现实又让他迷惘了,因为他的身体素质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比还是血族时更强,现在的他完全可以1秒钟不费力的跑完100米,而人类的身体可以这么强悍吗?想不明白,于是王贞很明智的不想了。
拖着那些尸体,王贞轻车熟路的来到飞船的隔离舱,扔进去,按下一个按钮。接下来,那倒霉的6位仁兄与梵星兽干瘪的尸体就成为了这片星空中的小小尘埃。
按照管家的记忆,王贞又给自己找了一套衣服,虽然款式还凑合,终于不用赤身裸.体了。在整个飞船巡视一圈,发现除了自己再没有一个活物后,王贞来到了驾驶室。
按照那驾驶员的记忆,王贞在飞船控制台上熟练操作着。结果很不乐观,确实像那驾驶员所说的,飞船从随机虫洞跳跃出来后,就完全迷失在了这片星空中,飞船的智脑存储中根本没有这片星域的星图。
不过这并不能给王贞带来太大困扰,有着1300多年生活经历的他早以没有了毛躁。反正都是外太空,都是陌生的地方,对于自己都是新鲜的,又何必在意到底是哪儿呢!
大咧咧的靠坐在驾驶座椅上,王贞随手点开一首音乐。震耳欲聋,又令人厌烦的声音传入耳中,王贞赶忙让音乐停下来。
“这什么欣赏水准……”王贞很无语。
又接连换了几首歌,王贞对阿卡瓦族人的审美已不再抱有任何希望。音乐应该是带给人感动的旋律,而不是这种让人听了就没来由烦躁的噪音。怪不得这些外星人一个个都长得丑陋不堪呢,听多了这样的音乐,能长得好看就怪了(死鬼卡特尔巴尼咬牙切齿,恨不得咬死王贞)。也许有些以偏概全吧,但至少阿卡瓦族的音乐确实让他很不满意。这一刻,王贞那仿佛镌刻在血液中的不安份再次冒了出来。
透过眼前的窗子,王贞的目光飘向远方,嘴角浮现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喃喃自语着:“原以为地球就是我的归宿,没想到不知多少年后居然有幸踏足星际,广阔宇宙,我还哪都没有去过,真是期待呢!宇宙中的万千种族,你们有福喽!就让我来告诉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目标:星空宇宙,出发!”
随着王贞话语落下,他右手猛地一推操作杆,飞船尾部喷出几道耀眼光焰,船体一个加速,向着原来的方向急速驶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