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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各地评职称现状
    第一篇:
    三十年教龄自动晋升为高级教师,不光是我,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希望如此。它极大的促进了教师行业的公平性,活跃了教师团队的气氛。
    我国教师晋升的现状:
    我国教师就目前为止都一直在延续晋级制度。也就是考核制度。它类似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合格且又通过面试者就可以晋升级别,它和老师的教龄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就是因为如此,才导致了教师之间的极大不公平。有一部分别有用心的老师,平常不好好用心做教育,就是想着怎么样去提升自己的级别,他们通过送礼,找关系,平常上课一塌糊涂,但是晋级考核中,他们准备充分,就是为了应付考核,再加上找关系,使一些有关系的老师特别容易晋升级别,但是对那些真正用心教学却没有关系的老师来说,确实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他们教学成绩优秀,教龄时间长,只是因为考核的失利而一次次与晋升擦肩而过,导致很多老师奉献了一辈子却还是一位普通的教师。
    教师晋级的优势:
    教师晋级是对教师能力的一种表现,级别越高,就说明老师的等级越高。教育水平越好,这与老师的工资待遇都是有关联的。等级高的老师工资就高,平常晋升为领导的机会就越大,在校的荣誉也就越高。平常的住宿条件就越好,等级低的老师无论怎么样用心,工资都是很一般的,也没有太多晋升教导主任和校长的机会,每天的工作也是最累的最基层的,住宿环境也是很一般的。
    根据教龄来晋升的优势与弊端:
    三十年教龄自动晋升为高级教师是一种公平性的体现,因为它体现了奉献教育的重要性,无论你关系多硬,无论你多么的会使手段骗取考核利益,但是在这里都没有用处,只能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教育,等到完成三十年的教龄,自动就晋升高级教师了,自动就提高工资待遇了。但是这样做得话也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所有的老师只要是工作到退休年纪,都是高级教师,那么就不能判断出老师教育优良的等级了,也不能判断一个老师的级别了,只能让人们认为年纪越大,本领越强,这是不正确的思维。
    其实最正确的晋升标准就应该是根据学生的成绩进行评判。每年在全县进行一次集体的学生考试,每个学校的老师相互换着监考,各科成绩在前五名的老师可以有资格申请教师晋级,然后再通过其他考试选出特定数目的人员,最后被评为高级教师。我认为这种方法是非常可行的,也是比较公平公正的。(转自教育新视界)
    第二篇:
    关于高级教师职称,各地的评聘标准不一。
    在内蒙个别盟市,近两年教师职称改革力度非常大。它实行两条线评审。一个是以往的一直进行的高级职称评审,被称为社会化职称评审。为了解决岗位比例限制,它采取了高级职称教师年满55周岁不再占岗位指标的措施,大量的岗位被腾出来,给年轻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机会。
    一个是设置全新的高级职称岗位----基层高级职称岗位。它设置的范围是地级市直属学校以外的所有中小学校,所占比例为全体教师的10%。
    两个高级教师岗位,加之55周岁不占岗位指标的条件,让高级职称教师越来越多,个别学校高级职称岗位教师已经占到全体教师的50%多。以前,吉林省实行的“3010”高级职称政策颇受教师们欢迎,与之相比,内蒙古个别盟市的操作可算是在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上开了一个好头。它极大的扩充了高级职称教师的队伍,提高了基层教师的待遇,更加稳定了农村教师的队伍。
    在此之前,受制于高级职称岗位比例的限制,很多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空有高级职称证,却苦于没有岗位空缺,一直处于高职低聘的尴尬境地。同时,年轻教师更没有机会参评高级职称。
    为此,2016年开始,他们开始了高级职称教师清库存行动。文件中规定,地方必须在三年内将有高级职称证的高级教师聘用上岗,为启用新的职称评聘制度让路。
    2016至2018年三个年度,拥有高级职称证件的高级职称教师在打破岗位比例限制的基础上,全部被聘任到相应岗位上。
    这三年中,由于积压的高级职称教师太多,前两年都实行了严格的打分制,谁分数高谁上,最后一年不看分数,全部被聘任上岗。
    2018年后,经过了4年的平静期后,2022年开始,他们实施了全新的职称评审制度,即开头提到的“两线评审”。
    教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人的重责,但是不少教师在工作多年后还是拿不到高级职称,这让他们陷入了无尽的焦虑和无助。
    有网友说,自己工作了30多年了,即将退休了,评高级职称无望,现在只是躺平的状态,什么都不想做,也什么都不愿意做。
    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难,不仅让教师们陷入焦虑,也极大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为此,教师高级职称改革必须加速,这不仅关乎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权益,更关乎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需要优秀的教师去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而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改革正是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重要手段。
    那么为什么教师们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会遇到困难呢?原因之一是职称评审标准不够明确。评审标准过于笼统,导致某些有实际贡献的教师难以得到认可。
    此外,我们还需要改善职称评审的流程和机制,以更好地保障教师的权益和公平性。
    他每个县里都有教学研究机构,有的地方叫教学研究中心,有的地方叫教学指导中心。他们研究出成果来,教师执行就可以了。作为教师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研究。因此在职称评审中强调必须有研究成果这一条件必须取消。
    还应该淡化各种奖励,突出教龄优势,让更多的教师不争名不争利,在安心教学的基础上顺利评上高级职称。这点吉林省的“3010”政策就做得非常好,希望全国推广。
    总之,我认为教师高级职称改革已经是刻不容缓了。我们需要采取有效地措施来改进职称评审标准和流程,确保教师们能够平等地获得高级职称,既提高了他们的职业发展水平,也提升了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