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骨哈姆看着胡刀似笑非笑的盯着自己,嘴角不住的抽搐着,好半天才挤出了一句话:“但凭将军处置就是!”
胡刀点点头,扬手在空中耍了一个鞭花,那清脆的声音却像是一阵闪雷一般,震得仆骨哈姆两只耳朵嗡嗡直响。
“还算你这个老头识趣,带上你的儿子,再挑选出十个最强壮的牧民,随我回去走一趟。我家将军有事情要找你问话。”
仆骨哈姆浑浊的眼神里透过一丝精光,一直吊着的心终于有些安定下来。看来这部落是不会被屠杀了,不过这隋人找我会有什么事情呢?在没有摸清楚隋人的真实用意之前,他这颗心,始终是惴惴不安的。
他们这几句话,却是用的突厥语。胡刀自小在北地长大,当惯了马匪,这突厥语说的还是不错的。那些牧民听到他要将长老等人带走,又有了一丝骚动,但是看看面前尚未干透的血迹,只能恨恨的盯着那些隋兵。
仆骨哈姆缓缓站起,步履蹒跚的走到苏缀身旁,恨恨的踢了自家儿子一脚,呵斥他站起来。心中苦笑连连:这真是自作孽哦,自己儿子平日里趾高气扬,除了阿史那家的人以外,余人都不放在眼里。没想到今日只是见了这般阵仗,已是骇成这般模样,真是丢尽了脸面。
胡刀将胡二牛留下,继续监视着这个部落的动静。他自己则带了一半人马,押着仆骨哈姆一行人,回到了自家大营。
仆骨哈姆越往前走,心里面越是发虚。隋军大营内,随处可见的士兵身上无不散发出一股杀气,偶尔望向自己的眼神里面,那种冰冷的感觉让他痛入心扉,几乎拔不动步子。身边的苏缀,脸色已是吓得煞白煞白,上下牙齿不停的打架,显然心中十分的害怕。
“阿爸,他,他们会不会杀了我?”
“现在知道害怕了?刚才我怎么说的,那大隋乃是天朝上国,岂可轻易招惹的?过会你切记,要小心应对,不可莽撞行事,知道么?”
一进入大帐,仆骨哈姆拉扯着苏缀,扑通就跪倒在地上,高声求饶道:“小人仆骨哈姆,自知有罪,还请大人发落!”
苏缀也有样学样,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好半天才听得前面有人发话:“仆骨哈姆,你们先起来说话!”听声音,却好像是个年轻人。
仆骨哈姆大着胆子抬起头,看到周边站满了大隋的兵将,方才的胡刀也在其中。而正座上有两人,其中一名是文官打扮,另外一人却是个武将,看其容貌甚是年轻。
“两位大人,可是放过了我仆骨部?”
上面端坐的两人自然就是达奚嵩与杨戈,此时听到下面的老头颤颤巍巍的问出这话,不由的笑了起来。
“哈姆长老,要想让我们放过你的族人,倒也不难。只要你予以配合,我们自然不会难为你等。不过,若是你不识好歹,非要尝尝我们隋军的厉害,那也简单。这雷霆一怒,流血千里。你可明白?”
杨戈的话声音不高,但字字句句鞭打在仆骨哈姆的心中。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苦笑道:“我们铁勒人也有规矩,落败的一方要么被屠杀干净,要么就沦为对方的奴隶。既然我们肯来到这里,自然一切听凭大人处置,我和我的族人自然听命。”
杨戈愣了一下,看向达奚嵩。后者点点头,笑了:“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是友非敌,来人,给哈姆长老摆个座位。其他人也自有安排,长老不用担心。”
仆骨哈姆却不敢托大,自谦道:“两位大人当前,小人不敢当。有什么话尽管询问就是,小人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杨戈与达奚嵩对视一笑,对这老头的话都很是满意。
他们一路行来,沿途部落却很少见到,早就觉得有些诧异。明日就要过克鲁伦河了,对岸是什么情形,却是一无所知。偏偏有不开眼的敢来招惹,他们自然也不介意拿起手中的钢刀来磨得快一些。眼前这老头年纪虽大,但脑子却不糊涂,看上去也是个知道把握机会审时度势的人。有这样的人,自然要好好利用一番了。
“哈姆长老,听胡刀所言,你们这部落中的男丁好像不是很多啊?”
“大人有所不知,前些日子始毕可汗征召各部落勇士,要搞一个冬日围猎。我们虽然人少,但也不得不派人前往。”
“哦,冬日围猎?这是什么意思?你可知道么?”
仆骨哈姆听了几句后,心中顿时明白。眼前的这支队伍,正是他们口中所说的使节队伍。果然正如有些人所说,人并不多,但他却一点不敢小觑。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人家大隋再怎么打败仗,要是真想对付他们,还是不费吹风之力的。所以他并不怎么看好始毕可汗的所作所为,但他只是个小部落长老,即便仆骨部里面,也算不上什么有影响力的人物,自然没什么话语权。
这次被胡刀兵临城下,马鞭子都快要打到了脸上,仆骨哈姆更是觉得自己所想的没错,与大隋是万万不能交恶的。于是也不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如实全都说了出来。
其实这次草原上的灾情并不是很严重,尤其对于他们这些据水草而居的部落来说,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但始毕可汗却借用了这个机会,强行征召各部落勇士,要组成一支大军,趁着隋朝兵败之时,要进关劫掠一场。
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北风呼啸着带起了一层薄薄的沙土。这已是临近冬日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平时早就躲进了自家帐篷中,烤着小火,割肉吃酒,再惬意不过。也只有那些无事生非的贵族,才会在外面滋生事端。
在咆哮的北风中,一行数千骑突厥武士伫立在一座山丘上,面无表情的凝视着前方不远处的一个人影。那人手持马鞭,眼神灼灼放光,稀疏的胡渣上面隐隐有沧桑之感,这就是主宰东突厥的始毕可汗了。
始毕缓缓走到那数百骑突厥武士跟前,满意的点点头。眼前的这些突厥武士,是目前整个东突厥最为精锐的军队,身材最为强壮,弓马骑射都极为娴熟,正是在大草原上让其他部落闻风丧胆的金狼军。
有这支金狼军在手上,始毕感觉到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自己是天之骄子,自己才是大草原上的英雄、主宰。还在他父亲启民可汗在位之时,始毕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弟弟处罗。但那又能怎样,懦弱的父亲只会对大隋朝卑躬屈膝,在草原人的心目中,自己这样无所畏惧的汉子才是他们的英雄。有时候他真想不明白,为何自己这般勇武过人的突厥好汉子,竟会有那么怯弱的父亲。
始毕不会忘记大隋朝带给他的屈辱。那时候他还是个年轻人,看到不可一世的杨广,那显赫的威风让他拜服的五体投地。但紧接着的却是奇耻大辱。西巡那一年,长孙晟,那个梦魇般的恶魔亲口对他的父亲说:可汗帐外的野草太高太茂密了这样会阻挡住大隋天子的车驾。
长孙晟竟然要求自己的父亲,堂堂的启民可汗如同卑贱的奴仆一般,与其他突厥各部的贵族在外面弯腰拔草。始毕至今还记得,他的双眼当时冒出的怒火,但自己懦弱的父亲,竟是一点不敢反对,就那么乐呵呵的答应下来,像一个卑贱的老奴隶一般,弯下了阿史那王族高贵的头颅。
始毕自那时起,已经暗暗下了决心。他不要做一个拔草的可汗,要做,就要做一个马踏天下的可汗。那点滴的野心,犹如春日的野草一般,在他的心中疯长,直到有一天,他亲手杀死了他的父亲,成了不可一世的始毕可汗!
但始毕知道,自己的位置坐的并不怎么稳妥。实力才是绝对的,而自己手中掌握的却与他的可汗地位并不相配。尽管他手中的金狼军是最为精锐的,但也不过寥寥三千而已。想凭借这些人马压制住其他王室显贵,无疑是远远不够的。
尤其是表面上恭恭敬敬的两个弟弟,阿史那埃利佛(处罗)和阿史那咄苾(颉利)都不是什么善辈,对自己这个可汗的位置一直是虎视眈眈。更别说其他的部落了,尤其是铁勒九姓,仆骨和回纥两个部落始终不怎么服气,更是暗中做着一些小动作,要成立什么九姓联盟,竟是要对他们阿史那王族不利。要不是碍着自己手中的金狼军,恐怕早就发难了。
他等了好久,终于等来了一个机会。大隋兵败高句丽,恐怕也没什么能力管东突厥的事情。老天也帮着自己,恰在这个时候,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灾情,正好让自己有了绝佳的借口。打着围猎的旗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征召各部落的勇士。等到这些人到了自己手中,就不愁玩不出花样出来。
哼,那些部落里的长老们,个个都是贪财的,胆子也小的很。自己不过带着金狼军四处走动了几趟,付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许诺,就乖乖的让那些老家伙们同意派出了最好的勇士。
只要将这些人聚拢在一起,从大隋那边再抢一些好东西回来,这些勇士,自然就成了我始毕的囊中之物。等到回过头来,再强行统一各部落,建立一个草原上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我始毕可汗的威名,将永远照耀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