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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博比特虫
    这时,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灰雾似乎开始移动了起来,慕昆心里一惊,赶紧返身快速离开了。
    在他离开后,灰雾开始向远处移动,移动了两公里左右,又停住了。
    过了良久,倒在地上那金发小女孩的胸口处,发出了微微的红色光亮,此时她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
    片刻后,她睁开了眼睛,缓缓地坐了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四周。
    她并没有察觉到,挂在她胸口那晶莹剔透的红色珠子,此时又黯淡了下去。
    一路上慕昆神思恍惚,懊恼不已,刚才灰雾里那金发小女孩流泪的画面,给了他极大的冲击,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将不时萦绕在他脑海,难以释怀。
    他明白,这个方向的探索,已告一段落了,和之前不祥的预感一样,并没能找到出去的路。
    灰雾区,根本就是一个禁区,一个死亡之区。不幸困在里面的人,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等待死亡。
    小山的湖底或许能通往海洋,然而,这根本也是另一条死路。
    正常的人,在没有减压潜水装置和氧气瓶帮助的情况下,连水底几十米都去不了,更何况数百米,甚至数千米的深海。
    而且,里面有不知多少凶残的黑巨口鱼,也不知还有多少其他未知的凶残海兽,即便穿着潜水装置进去,恐怕也是必死无疑。
    但他并没有气馁,这也只是其中一个方向而已,他还有其他三个方向并没有去过,在没有探索完之前,他并不打算轻言放弃。
    这里的灰雾边界距离温泉区大约有20公里左右,距离住处应该是40公里左右。
    这一片区域,应该都是袋狼的领地,之前致命刃齿虎的地盘隔断了基奈山狼通往这里的路,等致命刃齿虎死亡,基奈山狼想过来时,又被慕昆和诺雅联手击退了,损失惨重。
    再次路过小山的旁边,慕昆想起了之前挖的试验晒盐的小坑,于是小心谨慎地走近湖边查看,边走边留意湖面的动静。
    湖水似乎有个相对固定的容积,下了几天的雨,湖面还是那么大。
    可以远远地看到,之前挖掘的坑被雨水泡满了,很显然里面已经雨水远多于海水,不可能晒出盐粒了。
    慕昆知道湖边很危险,始终不敢靠近湖边,并时刻留意着湖面的动静。
    然而这回遇到的危险却并不是来自湖面,而是来自湖边泥地里。
    慕昆把虎筋角弓背在肩上,铜箭放回箭筒,正想弯腰再挖个新坑继续试验晒盐时,忽然心里升起了不安和警觉,完全是条件反射,在间不容发之际,他迸发出了最快的速度向前疾速跨步,同时拔出钢刃铜剑奋力后劈。
    回头看去,只见一只巨虫的怪头已被斩断,掉落在了刚才自己站立的地面上。
    它钻出泥土两米多长的身体横落在泥地上,泥地下还不知有多长。
    巨虫的头部很奇怪,巨口里有“怪头”吐出,张开的尺寸和身体比例极不相称,咽头下有尖利的下鄂,如果被咬中,恐怕自己会被截为两半。
    慕昆后背的铜甲,被怪虫锋利的下颚划出了两道裂痕,好在铜甲以下的蟒皮甲,还都是完好的。
    哪怕慕昆反应慢了0.1秒,或者身上没有装备铜甲,恐怕都会遭到毒手。
    幸亏他有远超常人的敏感性和反应速度,新做的钢刃铜剑也斩力惊人,初战告捷,立了一功。
    这是只博比特虫,身体一般都埋藏在海底土地里,外面只露出一个头,有些非常锋利的下颚,并且牙齿有精神麻痹的毒素,捕食动物的速度非常惊人,被它盯上的猎物,据说从来没有能够逃脱的。
    博比特虫的进食器官十分复杂,被称为“咽头”,能由内向外翻转。
    在其末端具有锋利的下颚,一旦猎物被抓住,博比特虫往往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斩为两段。有时候人无意中接近,也可能遭其“毒口”。
    这只博比特虫不知为何,竟然埋伏在了湖边泥地里。或许是因为此湖和深海相连,这种怪虫竟然也出现在了这里。
    慕昆再无心情继续逗留,迅速地离开了湖边,直奔温泉区域而去。
    快到温泉区的时候,大黑乐颠颠地跑了过来迎接他,看来他走后这段时间里,温泉区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都是安全的。
    燕云和巧娘都已沐浴完毕,就等着他回来吃东西了。
    众人吃好午饭,慕昆让燕云在蟒皮大背袋里装满了明矾。
    连续下了几天雨,温泉池子边浮在表面的明矾被冲进了泉池中,不过经过漫长的岁月,池边明矾已经积累了厚厚一层,光是大温泉池边收集的明矾,也已经装满了蟒皮大背袋。
    好在明矾并太不重,燕云一人背负起来并不难。
    慕昆让燕云背上明矾,众人开始往回走。
    为了避开可能出现的危险,回去的路线慕昆选择紧挨着溪边走,尽量避开了森林。
    一路上倒也无事,顺利返回了小山梁。
    慕昆让燕云兄妹在壕沟里取了两铜盆水,教他们如何放入明矾净化雨水,嘱咐他们以后取用日常用水,都可以这么处理。
    下午,巧娘帮着燕云在小山梁顶上伐木,燕云正着手制作日常使用的桌椅床具。
    慕昆和诺雅带着大黑和德雷斯,沿着溪流上游找寻她两个同伴的遗物,看能不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
    根据诺雅的印象,凭着大黑灵敏的嗅觉,费了一番周折后,首先找到了胡安的尸骨。
    现场惨不忍睹,几乎已尸骨无存,只能靠残破的衣物来分辨。
    在胡安的断手里,还握着一把完好的匕首,猎枪并不在附近,应该是早就遗失了。在胡安残破的衣物里,还找到了刀鞘。
    慕昆把胡安的一双靴子和残破衣物都收了起来,用黄铜工兵铲在旁边挖了个坑,收敛埋葬了胡安的遗骨。
    诺雅起初反对留下胡安的遗物,要求随尸骨下葬,慕昆告诉她,这些东西留着迟早都有用,而死去的人已经死了,要多为活着的人着想。
    诺雅想想也有道理,在胡安坟头立了个十字架,默念着圣经为他祷告。
    时间不早了,二人开始往回赶,没走多远,大黑凭着灵敏的嗅觉,又发现了胡安残破的猎枪。
    慕昆把猎枪上残存的铁制零件都取下来收了起来,这些铁器可以熔铸在燕云的斧刃上,这样能使铜斧更加锋利,大幅提高他的工作效率。
    路过溪边时,慕昆把胡安沾满鲜血的衣物和靴子以及匕首刀鞘在溪水里洗净,诺雅这时又问他,
    “你怎么没让燕云去挖居住的山洞啊?”
    慕昆拍拍脑门“哦”了一声,这位还一直惦记着这事,自己还真忘记告诉她了。
    “燕云会干木匠活,这些天趁着下雨出不了门,我们已经把他需要的铜斧、铜锯和铜柴刀都打制好了。”
    慕昆边说边清洗着刀鞘,
    “他要在山梁顶上造木屋,建好后我们都可以搬进去住,也就没必要再挖新的山洞了。”
    诺雅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慕昆想了想,把诺雅的匕首还给了她。
    诺雅调侃地说,
    “我的主人,你怎么忽然想通要物归原主了?”
    慕昆笑笑,
    “这说明你通过了我的考验,正式成了我的队友。”
    诺雅听了撇撇嘴,什么是“队友”?
    慕昆打算以后用胡安的匕首,试了试这把匕首还是蛮锋利的,虽然比诺雅的差远了,不过公主卫士使用的武器比较精良,在同时代也算是精品了。
    “你早晨去了哪里?”
    慕昆想了想该怎么说,
    “我往小山后面多走了一二十公里,想去看看都有些什么,结果很不好。”
    诺雅诧异地问,
    “怎么说?”
    慕昆满脸地郁闷,
    “离温泉二十公里左右,是一片灰雾区,那里面有很多人类和动物的骸骨。”
    慕昆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灰雾里面很危险,进去了就没法出来,那些骸骨生前都是困死在里面的。”
    慕昆怕刺激她,没把金发小女孩的事告诉她。
    他把洗净的衣物和靴子拧干后装进了背袋里,匕首插入刀鞘固定在腰间,示意诺雅边走边说,
    “也就是说,至少从溪流下游的方向,根本是出不去的。”
    诺雅若有所思地看了眼慕昆,这人还一门心思想着出去,自己就没奢望过。
    诺雅早已做好了出不去的打算,她还是同样的想法,与其为了出不去而成天愁眉不展,还不如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慕昆继续说,
    “以后小山里面的那个湖,我们都千万不要再靠近了,今天很危险,我差点被一条古怪的巨虫杀死,还好我的反应速度够快。”
    诺雅责怪地看了他一眼,如果他就这么死了,自己和燕云兄妹在这里真不知如何继续生存下去了。
    今后还是要和慕昆一起出行,不能分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