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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她一个人呆在房子里。就是说,一个人,除了休,他正呆在楼上他的摇篮里,还有杰茜婶婶一直呆在屋后她的房间里。他们都出去拜访他们的老朋友迈克尔森一家了。
    隔一段时间能一个人在家呆着真是不错。不过也不要太经常,不要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的话人就会陷入一种孤独之中。她已经知道孤独是怎么回事,知道得太清楚了,再也不要孤独重来。
    然而,像这样一个人呆着,却又没有一点孤独感,实在是不错。只不过是一个人呆上一两个小时,从九点到十一点,心里又很清楚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整幢房子任凭她一个人随意走动;上楼,下楼,这个房间走走,那个房间看看。这与她在其他时间里的走动不同,不可能有这时的感觉——这时会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是在四周没一个人的情况下一个人随意走动。这事确实对她很有意义。更增添了她的所有感,能给它以新的补充。
    他们问过她是否想一起去,不过她已谢绝了。或许是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就会从中获得这样的感觉。
    他们没有强求她。他们从不强求她做什么,从不反复邀请到使人无奈的程度。他们很尊重你的独立人格,她想道,这是他们所具有的良好品格的一项。只是其中的一项,还有别的许多好品格。
    “那么,或许就下一次再说吧,”母亲在分手时,从门口回头笑着说。
    “下次一定去,”她允诺道。“他们一家人都相当不错。”
    她先是随意四处走了一会儿,为自己充实对这地方的“感觉”让自己浑身浸透在这种幸福的“所有感”之中。碰碰这儿的一把椅背,摸摸那儿的窗帘的质地。
    我的。我的房子。我父亲和我的房子。我的。我的。我的家。我的椅子。我的窗帘。不,还是挂成那样的好,我要你按那个样子挂窗帘。
    傻气?孩子气?还是憧憬?一点不假。可谁又没有孩子气,没有憧憬?没了这些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说竟会有缺乏这些东西的一种生活吗?
    她走进杰茜婶婶的配餐室,打开饼干罐的盖子,取出一块饼干,咬了一大口。
    她并不饿。两小时前他们刚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但是——
    我的房子,我能这样做,我有资格这样做。这些东西是为我准备的,什么时候我觉得需要,我就可以随意享受。
    她把罐子的盖子盖上,准备去把灯关上。
    突然,她改变了主意,折转身,从罐子里又拿出了一块饼干。
    我的房子。只要我乐意的话,我甚至可以拿两块。对,我就拿两块。
    于是,她一手拿了一块饼干,每块饼干上还都咬了一大口,走出了配餐室。实际上,它们并不是吃进嘴里的食物,而是精神的食粮。
    她拍落了手指上的最后一点饼干屑,决定找本书看看。这会儿,她全身有一种非常安宁优裕的感觉,这种安宁优裕的感觉对平静人的心灵几乎是相当有效的。它是一种能治愈人的情感;是重新成为一个人,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情感。就好像旧日的人格分裂所带来的创伤的最后残痕(从各方面来说,确实是有这么一个创伤),已经完全愈合了。一个精神病专家可以就此而写出一篇有分量的论文;就这么在一幢房子里随意走走,怀着一种绝对的安全感,彻底的放松,走上半个小时,对她来说,就能达到这样的一种效果,不需要到一家医院,经受所有的冰冷的科学手段的检验和治疗,同样能达到的一种医疗效果。不过人毕竟总是人,他们需要的并不只是科学。这是一个家,一幢他们自己的房子,没人能把它夺走。
    这时正是读书的好时候,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好时光。你可以全神贯注地读书,你可以完全忘我地进入一本书的境界。你暂时会失去自我,跟书融为一体。
    在书房里,她花了点时间,去找一本想看的书。她轻快地沿著书架上下左右寻找着,她先后两次拿着书回到椅子边,可读了开始的一两段,就发觉不合适,就这样,她找到第三本书才觉得适合自己,便安心地坐在椅子里看了下去。
    是凯瑟琳-安东尼1的玛丽-安托万内特。
    1凯瑟琳-安东尼(1877-1965),美国女传记作家,以着有兰姆传而闻名。
    她从来对小说不怎么感兴趣。小说里总有种使她不太舒服的感觉,或许里面的虚构的描写会让她想起自己的生活经历。她喜欢真实的事情(她内心的真实表现)。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的真实的事,不过是很久以前,又相当遥远的事情,那是一个完全不可能跟她相混淆的人的事。在小说中的人物的身上,你很快就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把自己跟男主人公或是女主人公混为一体。而对一个曾经是活生生的人来说,你却不会把自己跟他或她混为一体。你会同情他,但这是一种很客观的同情,仅此而已。从头到尾,那总是另外的一个人。因为一度,这曾经是真实的事,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的事。(人们把这称之谓逃避,尽管在她身上这种情况跟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情况完全相反。其他人从尘世逃入虚构的小说境界中去。她却会逃离带有太多个人色彩的戏剧,逃到真实的过去中去。)
    有一个小时,或许更长些时间,她成了一个死了丈夫的五十岁的女人;她忘记了时光的流逝。
    隐隐约约地,在她下意识的听觉中,她听到在这宁静的夜晚,在屋外什么地方,传来刹车声。
    “阿克塞尔-弗森赶着马车,轻快地穿越过一条条黑暗的街道。”(他们回来了。我得先看完这一节。)“一个半小时后,这辆马车穿过了圣马丁的大门”
    前门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门打开,随即又关上了,但没有传来到家后的悄声细语。不说万籁俱寂的话,至少没一点人声。一阵坚定有力的脚步声,只有一双鞋子,走过了通往这扇门前的一段没铺地毯的地板,然后顺着铺地毯的门厅走去,脚步声渐渐模糊了。
    “他们看见,在前面一点的路上,有一辆大型驿车顺大路驶来。”(不,那是比尔,不是他们。刚才是他一个人进来的。我忘了,他们没有开车去,迈克尔森家就在拐角那边。)“一辆大型驿车顺大路驶来”
    这阵脚步声走到了屋后。杰茜婶婶的配餐室的灯又亮了。从她所在的地方她没法看见它,但她凭电灯开关的咔嗒声知道是那儿。她凭不同电灯开关发出的不同的咔嗒声便知道是在开哪一盏灯。根据咔嗒声的方向,以及声音的脆或沉。你可以知道一幢房子的这类事情。
    她听到自来水龙头里流出的急速的水流声,接着是一个空杯子凑上去的声音。后来,饼干罐盖掉了下来,发出砰的一声,是那种瓷器的沉重、空洞、清脆的声音。盖子在地上停了一会儿,并没有急着把它盖回去。
    “顺大路驶来。”(杰茜婶婶会发脾气的。她老是要责骂他。我做了同样的事的话,她却从不责骂我。我想在他还是个孩子时,她就总是要骂他,现在她也改不了这个习惯。)“假冒的科夫夫人和她那一伙人进了这辆车子”
    过了很久,盖子终于又盖上去了。脚步声又重新向前走去,进了大厅的后面。在那儿脚步声停了片刻,向后退了一步,两只脚踩在一个地方,使地板稍稍发出了一点声响。
    “”(他在地板上掉下了一大块饼干,他停住脚去捡。他不想让她在早晨时看见那块饼干还在地板上,知道自己前晚干了些什么。我敢说他心里还是怕杰茜婶婶的,像一个小男孩一样。)“”但是她脑子里并没有想到他,或是落在他的身上。那都是她下意识里的感觉。它们都仅仅停留在她的心思的外圈,是没有直接为她所用的那部分意识,在对它自己不停地作出反应说明,而她的注意力的中心对这一切都没在意。他静止了一会儿,什么动静也听不到。一定是坐在了什么地方,在吃饼干。如果是坐在一把椅子里的话,或许还会把一条腿翘在椅子的扶手上呢。
    他已经知道家里人都到迈克尔森家去了,而且一定认为她也跟他们一起去了,这幢房子里就他一个人。书房是在楼梯的右边,他是顺左边的走道直接去了配餐室,然后又折回来了,他还没走到书房这儿,因此他不可能知道她在书房里。她旁边的那盏灯是有灯罩的,有限的灯光不可能照到房间门口。
    突然,他的轻巧的脚步声又开始响了起来,断断续续的咬饼干的声音也没有了。脚步走进了大厅,当它们从他先前所在的地方一路过来时,清晰可闻,脚步声转过了楼梯角,向这一边而来。脚步是一直向这儿走来的,向这个房间走来的,而并没有想到她在里面。
    她依然一门心思地在看书,完全沉浸在她刚读到的书中的越来越令人感兴趣的内容之中,给完全吸引住了。甚至连眼睛她都没抬起来。
    他的脚步声来到了门边。然后在那儿停了片刻,几乎是往后一缩。
    大约有片刻功夫,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她。
    然后,他猝然畏缩地往后退了一步,一大步,转过身,离开了。
    几乎在下意识里,她对这一切全知道;并不是完全意识到,至少一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它到达了她的意识里,但还没有完全让她清醒过来。
    “”(为什么他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就这样转身走开了?)“然后他们坐在了舒适的坐垫上”(他想到这里来。他只走到门边。然后当他看见我在这儿时,而且似乎觉得我没看见他,他便离开了。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阿克塞尔-弗森接过了缰绳”
    慢慢地,这本书的魅力消失了,离去了。她的眼睛第一次离开了书页。她疑惑地抬起了头,那本书依然摊开在她的身前。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样?
    并不是他怕打扰我。我们是一家人,我们互相之间不需要这样讲究礼节。我们都可以随意从一间房间走到另一间房间,不必向对方说一声对不起,除了是在楼上的房间里,而这儿并不是楼上,这儿是楼下。他甚至没说一声嗨。当他看见我没有看见他时,他就想这样离开,尽力想不惊动一切地离开,不想引起我的注意。他先是后退了一步,然后才转身离开。
    前门重新打开,但并没在他身后关上。他从前面出去了一会儿,去把汽车放好。她听到他关上车门的砰的一声,听到马达的发动声。
    他不喜欢我吗?是因为他不愿意看见在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他单独和我呆在一个房间里吗?我想——看起来——好像他在很久以前就完全信任我了,可——他竟然那么畏缩,在门口就止步不前,几乎是马上就转身离开了。
    接着,突然,她明白了,这是件简单明了,几近客观的事。她懂了。她隐隐约约知道这是一件没法用言语表达的事。一件过于暧昧而无法用任何言语表达的事。
    不,这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我。这是因为他确实喜欢我,真的喜欢我,因此他那样离开这儿,不想单独跟我呆在一起,以此想避开我。他太喜欢我了。他已经开始爱上我了,而且——而且想到他不该爱上我。他为此而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这是一场无望的但又无法回避的斗争,一场永远赢不了的斗争。
    她胡乱想着,却又是不慌不忙地关上了书本,拿着书来到了书架上那排书留出的空隙前——她就是从这儿抽出这本书的——把书插了进去。她把灯为他留着,没关上(因为他看起来是想进书房里来的),只身退出了书房,好让他进来,然后走到了大厅里,上了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准备睡觉。
    她解开了头发,进行一番就寝前的梳理。
    她听到车库门发出的辘辘声,听到他放下挂锁时挂锁撞在车库门上的响声,听到他又走进屋里来的声音。他直接走向书房,走了进去,这回是不慌不忙的(准备同她搭话,面对着这种情况,不再回避,在令人神魂颠倒的短短几分钟里,他已下定了决心?)——结果发现书房是空的。灯亮着,但看书的人走了。
    过了几秒钟,她记起了,她没把香烟熄掉,把它留在了那儿,就在桌上的那盏台灯下面,在她先前坐的椅子旁边。她离开那儿时,忘了把它拿走。在听到外面的汽车声前,她刚刚点着这支烟,它现在一定还燃着。
    她倒并不是担心会为此而引起一场火灾。他一眼就会看到这支烟,并帮她把它熄掉的。
    但这一来他就会恍然大悟。因为,这支烟会让他明白,就像他想进来结果却没进来一样,她虽然起身离开了,可实际上她原本并不打算起身离开。
    现在她不仅知道,他在开始爱上她了,而且,她也明白,通过这支能说明问题的香烟,他会知道,她也知道他爱上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