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身体一僵,手上的力道帘松下来,已经处于半休克状态中年人缓缓滑下,瘫软于地上。
刚刚出得电梯的女孩小跑着奔过来,待得看清静立男子的容貌后,也是怔怔出神。半晌,才反应过来,赶忙蹲下身,使尽力气托起那男子的半边身子,哭腔道:“爸爸,你怎么了?不要吓我啊!”听到这个称呼,叶风嘴角轻轻抽搐了一下,迅即蹲下身,安慰道:“箫晓,他没事的,只是暂时缺氧休克罢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怎么也没有料到这个嚣张的中年人是那丫头的老爹,不过回忆下箫晓的蛮横,似乎与这个男人也有几分相似,最初的毁尸灭迹之心也是消失无踪,不单是因为他是箫晓的父亲,而是因为他是天元集团之人。就算何惜凤没有说明,也隐约的意识到那个女人与箫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连箫雨都是一口一个姑姑,那地上的男子岂不是她的兄长。
但据自己掌握的资料,何惜凤并没有这样的亲人,直到现在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琢磨不透何箫两家是怎么搭上关系。
箫晓并不领情。依然轻声呼唤着。直到怀中的父亲面上渐渐现出常色,缓过气来,才眼含愤怒地抬起头,瞪着曾经的大叔“叶风,你刚才为什么要那么做?”
误会已成,叶风知道解释无用。在亲情面前。任何事情都再无对错可言,就算要自己选择地话,礼法与亲人还是会选择后者。在此情况下。一个本身还不怎成熟地小丫头更不会客观的认识评价自己的父亲,因此,编造冠冕堂皇的理由。掩饰刚才所做一切不过是徒劳,毫无裨益。
“高兴而已。”叶风轻笑两声,站起身,眼盯着已经苏醒过来的中年人“他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理应受到惩罚。如果不是你忽然来到地话,他,也许已经死了。”
“你,你混蛋!”箫晓对于父亲并算不上钦佩,甚至对他的所作所为有些厌恶,但毕竟是至亲之人,比较起相识不长时间,而且关系已经出现裂痕的大叔要重要得多,气极之下,不由愤声斥骂道。
同样地,箫晓不过叶风相识不长时间地小丫头,最初仅是搜寻幻想中的一点兄妹亲情,可比起何惜凤,这个愧对其一生的女人来说,还是算不了什么,如果真要取舍地话,显然会选择何惜凤,而不是箫晓。
“随便你怎么说吧!”叶风并不想争辩许多,淡淡道:“告诉你老爹,以后尽量不要来香榭轩,这里不欢迎他,如果他试图报复的话,我恭候大驾。只是,我想下次就不是休克这么简单了。”
箫晓眼中含泪,不知是因为担心父亲还是因为伤心于叶风对自己的态度,那个处处忍让,时刻关心自己的大叔已经完完全全地消失不见,剩下的那具躯壳仿似已经换上另外一副灵魂,冷漠中带着慑人地凛然,看不出任何感情波动。
张了几张嘴,也没有再说出一个字。箫晓颓然地低下头,思考着因为何事让两个本还算是朋友的人形同陌路,甚至是转化为敌对状态。
不多时,中年男人身体好了许多,勉强撑着地站起身,在箫晓地搀扶下得以静立。恍如隔世般,竟然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又回来,朦胧中听得女儿的呼唤,才苏醒过来,不知道为何一个小姑娘会使深藏不露,已经显现杀机的青年停手,迷迷糊糊中听到两人的对话,也大概猜出他们是认识的。
饱含各种意味的双眸无神而又上下转动着,毫无疑问,自己比起这个青年来,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单对单是不可能打过他的。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做“钱”的东西,他能让高傲变成卑躬,也能让活生生的生命支离破碎。眦必报不是他的性格,可受了如此大的羞辱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千万,只要一千万,就能找到三个甚至更多的顶级杀手,而这个数目不过自己一月的零花钱。
“我们走!”中年人由于身体虚弱的原因,底气并不是很足,可还是一字一顿地言道。目光中夹杂着愤恨脱离了青年的身体,朝电梯一边踱去。
箫晓赶忙以身体为支撑,帮助父亲行走。两人步履蹒跚,好大功夫才进入电梯前,最终,箫晓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仍然是那副波澜不惊地冷漠面孔,决绝以致
寒。银牙轻咬着嘴唇,最终按下了一楼的按键。
原地站立的叶风看着那两道消失的身影,欲言又止。苦笑了一下,由口袋中掏出烟,点上一根,轻轻吸着。缓步回到了何惜凤的办公室门前,背靠着墙壁,陷入思索之中。
屋内的女人辗转反侧,许久都没有一丝睡意。脑中翻腾,早就乱成了一锅粥。叶风,那个男人,超乎常人的能力,这些东西不断激荡着她的心房,那她止不住思绪翻飞,胡思乱想起来。然而,始终搞不清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偶尔似乎是抓到些什么,可转瞬间却是消失的一干二净,无有任何踪影。
再有,就是不请自来的堂兄箫之浩,隐约地意识到,他肯定不会就此了事,今日来此也许就是在下达战书,香榭轩与天元集团集团的合作有那两个男人从中作梗,肯定不会一帆风顺,现在就看箫雨是否真正掌握了天元的一切。毕竟。那个血缘上地侄女不像她父辈,在为人处世上多了份大度,少了些猜忌。
休息不成,只能下得床,翻阅了下文件,觉得有些气闷,想要出去转转。
开门之际。却发现门边一个男子正靠着墙壁,手指间还夹着根烟,缓缓升起地烟雾随着时间而慢慢飘散。但是那种气味则仍是弥散在空气之中。
“叶风。你怎么还在这里?”何惜凤本以为他把箫之浩请出香榭轩后,就会回自己的办公室休息,没想到这都半个小时过去了。他还在此地,而箫之浩则已消失不见。
“哦”叶风把拿烟的手隐于身后,这个女人并不喜欢香烟的味道“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在这里站着也不错。”
听着这蹩脚的理由。何惜凤面上显现出一抹笑意“这个笑话并不好笑。你进来!我有些话说。”最初本想要透气的想法亦是放弃。有些问题必须要让这位新任副总解释一下,同时也想打探下他是否和那个男人有关系。
叶风嘿嘿一笑,随着何惜凤的脚步进了办公室,待得坐下之后,未等何惜凤问话,抢先道:“凤姐,我很好奇你和天元集团地关系,刚才那人应该就是箫家的人吧?”
对于憋在心底十来年的秘密,何惜凤已然不想在隐瞒下去,想那时候自己不过是个穷学生,而今则是身份地位甚高地知名企业家,不必在顾及别人猜测她是否为了钱才认下那个从天而降地叔叔。
“没错。刚才的男人就是我名义上的堂兄,箫之浩。”何惜凤轻轻叹气,思忖了一下才道:“在箫雨叫我姑姑时,你应该就有所怀疑了吧,其实,在最初地时候,我也没有想到自己还有个富家一方,拥有巨额财产的叔叔”
回想多年前的那次见面,仍然是记忆犹新。无论是加长林肯还是豪华别墅,都是她这个家境不富裕的女学生没有见过的。就算当时地哥哥已经有了固定的收入,可也没有能力给她那些只有超级富豪才能支付得起地东西。
随着提问,何惜凤的思绪也飞回了十年之前,良久之后,才缓过神来。
“其实天元集团的董事长箫万山在血缘上是我的叔叔,而且在我还没有出生就已经远赴异国。”对于父亲那一辈的事情,何惜凤也仅仅是从哥哥何建国口中听过了一些,毕竟父母过世时,她才只有五岁,并没有残留下太多的记忆,有许多事情也不是那样小的年纪就能理解的。
叶风并没有打断何惜凤,看着那个女人,静静等待下文。
“其实,我的父亲是兄弟两人,不过很早的时候,他和叔叔就分开了,叔叔在十来岁时被过继到一个箫姓人家,无非就是为了生存问题,当时的家庭条件不足以供给两个孩子吃喝。四十年前,箫家举家搬迁,而箫万山也就是我的叔叔也随之离开了华夏,于是就有天元集团,又有了天元集团搬回华夏的这些事情。十年前,他想尽办法找到我和哥哥,而当时我的哥哥因为工作原因,不可能享受他带来的优厚生活,甚至连见面的机会有没有,最终,我成了叔叔怀念亲情的唯一之人”
何惜凤缓缓道来,其间几次停住,她对于那个叔叔谈不上好感,但是更没有厌恶。他不并亏欠何家,只是现在出人头地才顾念与己有血脉联系的亲人。
叶风体味着女人话语中的伤感,有些怀疑道:“那你的叔叔应该对你不错才对,怎么我觉得你和箫家关系并不是太好呢?”
“无非是我那两个堂兄的原因。”何惜凤冷笑两声,眉宇中透着一丝怨毒“我大学毕业,在叔叔的安排下进入了天元集团工作,可能是运气不错
,接二连三地做了几件大的生意,逐渐巩固了在集团一年的时候,就成为副总的最有力争夺者,当然这也和叔叔的特别关照有关。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作为引起了两个堂兄的敌视,他们都是游手好闲之徒,从来不关心公司里的事情,在叔叔面前也并没有多少发言权。要不是因为父子关系。根本不会在集团中谋得一席之地。也许,他们是怕我夺权,也许,他们是怕我分走一份资产,反正最终就是四处打击我,凡是我接手的生意,他们必然会千方百计地捣乱。最后。我一气之下,离开天元集团,自己创业。九年地时间。才有了香榭轩,就是想证明没有箫家,我照样可以做出成绩。而我也不屑于去分得在别人看来足以挥霍几辈子的巨额财产”
“原来如此。”就算叶风没有亲眼见到当时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当时的何惜凤在天元集团集团一定是受尽欺压,否则以她的冷静不可能现在说起还是怒气满面,梳理着这两家的关系,叶风不觉有些好笑。没想到箫晓,箫雨。何惜凤,这三个女人竟然是这种关系。
而刚才箫之浩来此挑衅也不足为怪了,恐怕那家伙以香榭轩与天元集团的合作为切入点,又开始怀疑家产是否要被人抢夺了。按照叶风地一贯做法,就应该着手抢丫的,无辜被冤枉的滋味他是从来不想承受地。不过这毕竟是人家地家务事,而且看情况,何惜凤只是和两个堂兄关系不好,和箫万山,箫雨之间还是有亲情可言的。
何惜凤讲述完毕,才意识到过于激动有些失态了。离开天元集团那件事情,可谓是她人生路的转折,而且也是块隐伤,这些年,憋足了劲头在最艰难地时刻都没有放弃,就是想要那两个堂兄看看,让他们知道何惜凤的真实能力。箫万山几次试图帮助,都被她严词拒绝。叔叔,她还是认的,但是不会要箫家的一分钱,至于这次合作,也是箫雨苦口婆心地劝了许久才答应的,而前提就是双方地平等地位,属于互惠互利的范畴。
“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起过,甚至是我地哥哥。”何惜凤望着对面的男人,认真道:“所以,还请你保密,我不想让别人以为我是因为天元集团的帮助才取得今天的成绩的。”
“我明白。”叶风肯定地点了点头,要说做保密工作,恐怕还没有几人能超过自己,职业决定了他不会露出一丝对敌人有益的信息,看气氛沉闷,半开玩笑道:“如果哪天你看到有关这方面的八卦新闻,找我就是了,就算不是我捅出去的,也由我负责。”
“然后,你就用刚才摔箫之浩的方法打得曝八卦记者满地找牙吗?”何惜凤眼神玩味,轻轻摩挲着手指上的戒指,若有如无地问道。自己也是今天才见到叶风的暴力一面,从来没有想到一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会有那种力道,那种身手。
当然,如果她看到叶风掐着箫之浩的脖子,试图取之性命的话,一定会更加惊骇,也许,就连叶存志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杀人时,无论是眼神还是散发出来的气势都和自己一模一样,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呃”何惜凤没有料到话题会忽然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微微一愣后,敷衍道:“我只是看箫之浩太嚣张,一时气极才动手的,其实我平时的脾气还是很温和的,不喜欢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这是不是叫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呢?”何惜凤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意思,嘴角轻轻勾起的弧度显示着心中无奈“可能是我忽略了你的身份,你的父亲是冷风堂老大,势必有很多的仇家,你练得两手功夫,以做防身,也是合理之事”
“是极,是极。”叶风打着哈哈道:“话说,我遇到过个武林高手,他送了我一本拳谱,说小子你没事练练,强身健体还能用作防身,但是不能做伤天害理之事,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未等叶风说完,何惜凤“噗”地一声,笑了出来。片刻之后,止住笑意,摇头道:“叶风,你也不用跟我胡乱打岔,这不是拍电影,也不是写小说,就算你是主角,也不可能得到什么武功秘籍,你刚才的力量是超乎我的想象,但是还没有达到都市异能的程度,既然你不想说明,我也不勉强,每个人都有保留隐私的全力,不管你过去如何,做过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现在都是我手下的员工,香榭轩的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