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迟暮 作者:风储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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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语声在耳边淅沥,听到有人赶来的脚步声,好像,还有她最爱的男人,柔情的私语。
那时候的萧齐远远不像后来的心狠绝情,他心里只有她,如果敛妆知道这个,她也许不会轻生,但她还是走了。
雨夜之后,她的身子每况愈下,终于在重九的前一日,撒手人寰。
但她是自己上吊自杀的,萧战院里的丫鬟们都说,是因为萧战很久没到她房里来看她了,女人身子又不好,觉得受了冷落,便自个儿寻了绳子自缢了。
在萧战落入渭水“死”后,萧齐无数次隔着杏子林遥望她生前住的小楼,可一直没有勇气看一看她生前活着的地方,他在怕,怕触景伤情,也怕,那晚敛妆说的是真的,她心里从来没有真正装下过自己,怕她早将心给了萧战……
终于在手刃平生最大的敌人之后,他有一日,扔下并州刺史的军务,率人回了一趟平南府,请奏告知,要将萧家祖宗牌位移入并州,天子准奏。
萧齐闯入杏花林,这是萧战生前住过的小院,是他自负骄傲,从未涉足的王府之地。
此时已是仲春,如烟似雾的繁花,璀璨如锦,小阁楼绕着一层一层的水烟,像初醒时的梦。萧齐呼吸艰难,他突然觉得,也许这么多年来,他误解了敛妆,他误会了!
一脚踢开厢房门,梅瓶里的花已经萎败,墙角结了细密的蛛丝网,还有窄窄的镜台,落了一层厚重的灰,很多年前,他清晨醒来,她在妆台旁束发,柳眉杏眼,腮如红雪,轩窗盛满了曦光,斑驳炫目。
她最爱的就是梳妆。
他最爱的,是看着她一绺一绺地结好头发,插上珠花,描上淡扫春山的眉,清婉如画。
萧齐的手抚过紫檀木,俯身轻轻一吹,目光忽然怔住。
那台几上,用小刀凌厉而深地刻着密密麻麻的两个字:萧齐。
他用力地用袖子擦去积灰,擦得干干净净,露出那镜台原本的肃容。
萧齐、萧齐、萧齐……
横的竖的,不知道写了多少个,在她住在萧战的小院里,成了萧战的妾侍时,她一个字一个字,呕心沥血工工整整地刻着的!
她的字是他教的,他认得,也知道她腕力浅,而刻得这么深,这么深,要多少的力气?
萧齐颓唐地倒在梳妆台旁,素白的广袖上爬满了狰狞的灰迹,他慢慢的,自嘲地露出一个笑容。
“我还是输了,不是输给别人,是输给你,阿妆。”
永生永世啊。
……
平南府有了新的人接手,晋安帝下旨,将这块边境的土地拆分,建立驻兵的营地,并在外围增修长城,派兵镇守。
天功二年,晋安帝下诏退位,做太上皇,太子任胥以二十二岁登基,成了大梁史上最年轻的帝王。
虽说是迫于无奈,但这块烫手山芋任胥却不得不接,马皇后的身体又不大好了,宫里的一干御医只管治标不管治本,马皇后病情反复了近一年,听说世外有高人,晋安帝于是下旨退位,带着爱妻出游寻访高人去了。
依照那帮不中用的太医的说法,马皇后闷在宫里头二十年,出去走走,对病情有莫大好处。退位后,太上皇便一路带着太后游山玩水,果然太后心情大畅,身子骨也好了不少,但他们还是依照原先拟定的路线一路南下。
至于宫里头,任胥那两个弟弟任覃和任贺,一等父母双双离开长安之后,就宛若脱笼之鹄,在梁宫里上蹿下跳,时不时就来找两个小侄儿闹腾,这就导致了两个孩子开口叫的第一个亲人,不是爹娘,而是叔叔。
任胥挺郁闷,于是将两人发落在纪大将军的军营里训练两年,美其名曰,磨练意志。
结果去了没两月就被纪大将军退了货,大将军掏心挖肺,痛诉“老臣无能”,声泪俱下,任胥心一软,这事又不了了之了。
跟着又遇上一桩麻烦事,二老离开长安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在为长宜选驸马这事上分个神儿,多把把关,选好了还得先修书告知他们。
任胥和自己的皇后商议了一番,盛迟暮心道:平日里,我提起一个男人的名字,你都要吃半天干醋,对外头哪个适合做长宜的驸马,这我怎么知晓,问我不是白问么。
长宜送父母双亲出了关,回来后便一直愁眉不展,盛迟暮早发现了端倪,在任胥为这事想破头时,她旁敲侧击问了长宜心思,女儿家待嫁的心思瞒不住,盛迟暮一问便知道了,长宜心中有了人选,还嘱咐盛迟暮不能告诉任胥。
她回来便告诉了任胥。长宜只是羞涩罢了,该说的,她也不含糊,长嫂如母,这事真得她来操办。
“你说的是雁北那个小世子?唔,才十八岁啊。”
盛迟暮看他眼前堆了一大摞竹简和书画,想了想,道,“前几日你就同我说这个小世子不错,虽然年岁是小了点,好歹大着长宜一个月,也不算太年幼了。”
任胥于是没拦着,登基之后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将自己的亲妹妹,被太上皇和太后娘娘视为掌上明珠的长宜公主嫁了。
然后他搬出一系列法令,亲自主持改革变法,可要推行新政哪有那么容易?
御极为帝,当真是个令人头疼的活儿,几个老臣文官日日像苍蝇似的在任胥耳边晃悠啊转啊,他不耐烦了,干脆快刀斩乱麻,重设武举,裁剪文官,放钱粮给他们回老家养老。这一举动真是让国库大出血了一回,在老臣们唏嘘不已时,谁知任胥又下了一道圣旨。
夕阳西下时,盛迟暮坐在小窗前,看着院中两个孩子嬉闹玩耍,看着他们跟着两个小叔叔满院子里跑着放纸鸢,心一如既往地平静温柔。
跟着窗口的夕阳被男人突然窜出来的身影猛地遮住了,盛迟暮微微一惊,只见任胥献宝似的捧出一只小兔子来,它身形幼小,看样子没出生几天,雪白的绒毛,通红的圆眼睛,标致极了。
习惯了男人的孩子气,盛迟暮接过手,抱着兔子,温软的眼波潋滟着晴光,隔着一扇半开的宣传,踮起脚,淡粉的嘴唇碰了碰新帝的脸颊。
他笑容绚烂,像明丽的葵。
盛迟暮目眩神迷,“又发生什么事了,皇上好像很高兴?”
“是啊是啊。”任胥撑着窗口,薄唇一弯,“我们也像父皇母后,出去游山玩水好不好?”
彼时,夕晖融化在男人清朗的面容里,轮廓柔和得不可思议。
风缠起两人的头发,青丝飘曳。
他在等着答案,期盼的眼底有最明亮的光。
“好啊。”
她想起一首诗,诗里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这首诗也许不太吉利,她母亲说,“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嫁给皇帝,那就跟着她到处走罢!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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