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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骄子
    可她头脑里还是情不自禁联想起少时和阿熠逛街的情景…
    实话说,她家只能算小康,真的无法与封家这样的old  money相比,甚至她的父亲,不过是因为跟了双胞胎的母亲封家大小姐,赚了个管家的头衔,否则,是怎么也不可能与封家挂上钩的。
    她自小长在父母家乡,中南部的一个不知明小村,与妈妈长期相依为命,即便后来被父亲接到了城里,也是始终节衣缩食,懂得节俭为上的。
    与双胞胎的成长环境,其实格格不入。
    可双胞胎有一点相似,那就是小事上向来由她性子。
    比如,少时,她喜欢拉封楚熠逛因城最大的步行街,买各类服装配饰,封楚熠倒也不以为异。
    他可以很好地融入市井,甚至还挺享受。
    他喜欢玩电子游戏,虚拟塞车,跳舞机,每每玩得不亦乐乎。
    尤其是游戏场里的投篮机,记得最高战绩是一小时为她赚了六个大娃娃。把那家老板气得脸色铁青,最后是央求他俩走的。
    那时的阿熠,天之骄子般明亮,有他的地方,一定就是亮堂有生机的。
    那街,也是被他俩玩了个遍,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都买过。只是,这是他俩的秘密,战利品,她只放在父亲受赠的那栋别墅里,不敢拿到朗园。下意识的,她不愿封楚涵知道自己正和他哥哥恋爱,不愿意…
    刺激到他。
    一直,她都是知道的,只是没有戳破那层纸。
    阿涵,孤僻、脆弱、自卑,却又极度自傲。
    她不想伤他,还天真地想以朋友的身份陪伴他。
    虽然那时,阿熠已经意识到了问题,并且建议过让她离开朗园,离开胞弟。
    这世上最了解封楚涵的,除了岳央,就只有他的胞兄。
    但岳央不知道的是,她认识的只是光明的封楚涵,而阴暗面,全倾泻到了封楚熠身上。
    她其实应该听从阿熠的意见的,可至今并不知,那时的阿涵,已经因爱疯魔。
    “央央?”
    岳央被从回忆里唤醒,有些疲惫望着他。
    “阿涵不是最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吗?”她小声嘟囔。
    “那是以前了,忘了吗?我已经是晨星的CEO,现在工作里需要抛头露面的,真的不少…”他边说,边苦笑。
    岳央点点头,知道这看似寻常的情侣逛街,在封楚涵这边,不知为何变成了极具仪式感,极重要的活动,又是那种实际不需要她抉择的“大事”,从了,也就从了吧。
    只是心里打鼓…
    难道,他都知道?
    *
    作者碎碎念:咳咳,不但知道,所有的,都在小变态的…
    我也不知这两兄弟,谁更活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