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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北梧觉得她还挺有女主人的自觉,不过到底是闺阁女子,对外界的情况不太了解,你的想法自然是好的,可是中原百姓不可能会愿意为胡人耕种,再者,各地刺史参军也不会放任人口外流。
    其实燕北梧也动过流民的念头,游牧民族并不擅长耕作,若是能够迁徙流民开荒,那于军中大有裨益,可是这也只能想想,他的队伍壮大靠的就是征战,至于其他的做法都收效甚微。
    段雀桐却有不同的看法,就她看来,大晋如今就像是内部被蛀空的蚁穴,那些底层的百姓就在这一片乱象中风雨飘摇,既然胡汉融合已是必然趋势,那么早一点儿也未为不可,至少可以缓解一下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情况。
    郎君手底下有兵有马,还是早早避开中原的乱局为好:郎君,我也是中原人,我愿意嫁给你,是因为你对我好,能为我撑起一片天。同理,想要流民甘愿迁徙去东部,自然也要给予应有的庇佑和尊重。
    燕北梧长臂一转就将她捞到腿上抱着,不由分说地就亲了上去。
    段雀桐:这是同意的意思吗?
    在不知不觉间,段雀桐就摸到了枕头风的妙用。
    燕北梧又度过了一个隔靴搔痒的美妙夜晚。
    第二日,又是花婶为她梳发。
    段雀桐:花婶,令郎当初为何投入将军麾下您知道吗?
    花婶以前给大家夫人做过梳头丫鬟,是以在说话时十分注意分寸,哪怕夫人只是闲谈,她也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更何况这还关乎她的儿子,能有接近夫人的机会别人不知道有多羡慕她呢!
    阿威当初才十四岁就被征了壮丁,先是在渔阳做戍军,后来他们被谁给打败了,阿威就和其他还活着的士兵被俘了,就此换了个阵营,为谁打仗不是大呢,不过都是为了讨条活路罢了!
    就这样换了好几个队伍,后来军中没了余粮,他们得饿着肚子打仗,阿威为了活命就做了逃兵,一路逃到草原上,人都快饿死了,赶巧被将军手底下的人带了回去,竟是难得地吃上了饱饭,之后就跟着燕北军了。
    花婶笑了笑:我家那小子是个没出息的,看在燕北军中能混个肚子,之后几次作战中又有了露脸的机会,幸得上官提拔,竟是做了百夫长。花婶说到这里竟落下泪来。
    段雀桐出声安慰:我倒是觉得令郎是难得的聪明人,他若是不努力挣条活路,如今哪能有机会奉养娘亲呢?各人有个人的缘法,前面吃了苦,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花婶拭了泪,她没想到夫人年纪小,却这么会体谅人:老身原以为我家小子已经没了,可心里总还想着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没想到他离家八年后竟然真的活着回来了,还将我接来享福,这些全赖将军厚道啊!
    段雀桐听她的话也知道,燕北军在她儿子待过的几支队伍中算是最好的,她一方面觉得悲哀,同时也有骄傲。
    郎君和别的胡人并不同,他半本身就是胡汉混血,是以胡人信服他,汉人也能接纳他。
    段雀桐现在心里已经有了一个雏形,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尽量少些伤亡。
    她不喜欢战争,也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在刀光箭雨间拼命,可于乱世之中,征战本身又是不可避免的,她的目的就是让燕北军能够拥有强有力的后勤支撑,将伤亡尽量降低。
    何生已至,方亥还会远吗?
    段雀桐觉得自己需要计划起来,在方亥等人来了之后就能马上投入工作,干吃闲饭可不行。
    结果段雀桐还没等来帮手,就先来了不速之客。
    彼时,幽、冀两州短兵相接,燕北梧得到急召,率领先锋营开拨前线,别院里只有两百人留守,这还是为了保护段雀桐,否则这里就只剩一处空院。
    段雀桐只听着外面的呼喝声就知道出了状况。
    走出门外,她就看到一个火红的身影闯了进来,身后呼呼喝喝地还跟了一群人,单看这架势就知道是来找麻烦的。
    段雀桐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有点儿兴奋。
    王文月:就是你赖上了燕将军?
    陆欢凑到段雀桐面前,轻声道:夫人,她是王浚的小女儿,名叫王文月,之前就纠缠过将军,估计是从王磐那里得到了将军娶妻的消息就从代郡跑来了,不过您放心,将军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
    陆欢对这位王小姐实在是没什么好感,将军不喜被她纠缠,身为亲卫军的统领,他和罗源没少为将军拦着这位刁蛮小姐,没想到都离开代郡了她竟然还能追来。
    段雀桐打量着王文月,原来是刺史之女,怪不得这么嚣张。看她的相貌,母亲应该是位胡姬,这样的女子即便在家中受宠,可在婚事上却绝对艰难。
    从出身上讲,十个段雀桐也比不上王文月;可从血统上说,二十个王文月也比不上一个段雀桐。
    胡汉通婚的不少,可于贵族来说,胡女只是个玩意儿,混血在这个时候本身就低人一等,男子尚且艰难,更遑论女子了!
    想来王刺史纵着她过来也是有自己的盘算,至于为何,拿一个有胡人血统的女儿招揽一位手握重兵的鲜卑大将,这无疑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在段雀桐打量王文月的同时,王文月也在打量着段雀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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