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突然得到答案之后,他对孙驼子充满了钦佩。
这个世上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挂在嘴上的人不少,可又有谁能真正的一诺千金,又有谁能为了一个承诺,在一个小店中待上十几年。
他,实在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怕大家看不到,哇,谢谢大家的打赏,感觉好喜庆,陵子爱你们,么么么!)
李寻欢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孙前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晚辈该请孙前辈喝酒才对。”
孙驼子开口了,他的嗓子意外的有些哑,难道是想起了往事?
“这只是老朽该做的,当初林姑娘没有将《怜花宝典》交给你,在你出关之后,老朽放心不下,才会在此处守候。”
阿飞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充满敬意的说:“孙前辈重信重义,让人敬仰。”
顾晓晓没有说话,她只是同样投以赞许的目光。
孙驼子干瘪一笑,丑陋寻常的模样,在众人眼中却像生出了光来。
孙小红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阿飞,手抓着油亮的辫子说:“我二叔来这里,却不是为了听大侠们道谢,最近金钱帮猖獗,他心中担忧,故而前来希望能助几位一臂之力。”
孙驼子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探花郎如今名震天下,老朽本该放心,只是受人之托终究不敢忘怀,只希望能出绵薄之力罢了。”
“孙前辈千万莫要这样说,您大恩大义,晚辈感激不尽。”
一想到孙二侠曾在兴云庄外守了十几年,李寻欢心情格外激荡。他只在庄外守了一年,便知那是如何的寂寞和枯燥,他却一连守了十几年。
顾晓晓这时终于开口,未语先笑:“多谢孙前辈仗义相助,晚辈有个建议,金钱帮作恶多端,擅用诡计。我们怕届时到金钱帮赴会之时,他们再釜底抽薪,将诗音姐抓走要挟我们。”
说完之后,顾晓晓顿了下,见大家都在看她,这才继续道:“所以晚辈有个不情之请,当日我们前去金钱帮赴会之时,请您在兴云庄上保护诗音姐母子平安。”
她话一出,阿飞先看了过来,眸中露出不赞同之色。
金钱帮无异狼窝虎穴,他不想林仙儿前去冒险,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说出了这样话,是非要去冒险不可了。
李寻欢闻言颔首,附和到:“仙儿姑娘说的没错,孙前辈,还有小红姑娘,孙老前辈,李寻欢在此恳请几位暂时在庄中做客。待我从金钱帮回来之后,定当答谢几位。”
孙小红明朗一笑,辫子在手里打着转,模样娇俏的看向了蓝衫老人,又咬着唇略带羞怯的看了李寻欢一眼。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他的魅力是不会受岁月侵蚀的,李寻欢文武双全,小李探花之名传遍江湖,孙小红几乎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说书人对于自己常说的对象,当然是好奇的,孙小红原以为李寻环久经风霜,气度大约重回年轻之时。
但如今见面,她才知何谓风度何谓气质,他的眉眼如春风拂面,连他眼角的皱纹,都似乎藏着无限的故事,绝不会让人厌烦。
孙小红随着爷爷走南闯北,见过太多英雄豪杰,结交过许多江湖儿女。
但在今天,她终于见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果真的美的名不虚传美的连她一个女人看了,都要脸红心跳。
快剑阿飞也很好,人如其名锐利如剑,但他太过年轻,李寻欢的实在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
孙小红头一次在说书时,希望听书的人能认真看着她。
面对林仙儿和李寻欢的请求,孙驼子只犹豫了片刻,便点头应道:“如此也好,只是要叨扰几位了。”
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含笑说:“晚辈要多谢前辈出手相助才对,谈何叨扰,中午粗茶淡饭莫要嫌弃,待到晚上李某再摆酒席。”
他素来豪爽,对待前来帮忙的客人就更加豪爽了。自从少喝酒,多吃药食补药浴联合治疗后,李寻欢咳嗽的次数少了,脸色也多了几分红润,不像先前那般苍白了。
孙小红愈发觉得李寻欢此人有趣,但想到他心心念念全是林诗音不由有些失落。
但又想到李寻欢方才还称林诗音为大嫂,她心中忽的就要高兴起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变化,孙小红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爷爷旁边,低头玩着辫子没再吭声。
自从李寻欢等人入住之后,他雇了人,将庄子上破旧的地方修缮一新,这里终于不像几人刚来时那么破败了,虽仍不复当年荣光。
孙小红三人就此在兴云庄住下,晚上李寻欢果然从外面酒楼定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林诗音也带着龙小云出席了。
大约是碍于娘亲在场,在新来的客人面前龙小云都是规规矩矩的,嘴巴甜的厉害,一口一个小红姐姐的叫着。
孙小红被他叫的有些尴尬,让他改阿姨,只因她说时不小心看了李寻欢一眼,被龙小云瞧见。
接下来,龙小云眼珠子咕噜一转,立马亲亲热热的叫起了小红阿姨。
顾晓晓瞧着他殷勤的样子,总觉得龙小云又在酝酿什么阴谋,趁着众人不注意时瞪了他一眼。
龙小云唇角微弯,装作没看到,继续亲热的和孙小红搭话。
蓝衫老人十分健谈,说起江湖事来格外引人入胜,他从王怜花说起,不知不觉谈到了沈浪和熊猫儿,还有当年作恶多端的快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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