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武功高强,但他没有劫富济贫,名正言顺的得到大笔银子,也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思。
他靠着打猎,换来银子,作为两人衣食住行的开支。
梅花盗一案之后,林仙儿和阿飞双双消失,记挂阿飞的唯有李寻欢,记挂林仙儿的人却数不胜数。
天底下多的是女人想要杀了她,也多的是男人,恨不得双手奉剑,让她杀了自己。
一个人真的可以彻底消失在世上么。
顾晓晓从不抱希望,林仙儿的过去就要埋在地下的炸弹,随时都会引爆,她能做的就是拿稳手中剑,当危险来临之时,可以将纷扰阻于剑下。
阿飞是一个很好的人,她不能连累他,他需要证明自己,同样也是在证明他的娘亲,他注定要做英雄。
(啊,原来大家有和陵子一样喜欢阿飞的呀,想看日常的伙伴们举手?这次故事可能写短点儿哒,要是看日常得改细纲了。)
☆、第六零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4(月票加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梅林深处靠近,零星散落着几株桃树,花开的特别迟,山下天光喧暖,上上微雨带寒。
木屋已经建好,里面的大小家具,全是顾晓晓和阿飞一起做的。
做好的家具在打磨的干净平整之后,两人先涂上一层大漆,等漆干后又涂了桐油,最后又打了一层蜡。
所以,小屋内的陈设虽然简单,但是美观光洁,用起来也不会磨手。
阿飞头一次做这样的活,细心认真程度,让顾晓晓自愧弗如。
忙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吴家酒铺和善的老夫妻,送来米面和鸡蛋,恭祝两人乔迁之喜,两人这才想起是该庆祝一下。
乔迁之喜本该宴请相邻,但两人虽是隐居山林,但毕竟曾是江湖中人,山下村落多淳朴乡亲,他们疏离相待,以免日后惹上是非连累村民。
虽不能摆宴,但两人自己好好张罗一桌也是极好的。
阿飞换来的银子都交由顾晓晓保管着,她从匣子里拿出一些碎银来,两人打算到市集中买些瓜果蔬菜,再买些肉食,顺便也能在城镇上热闹一下。
在阿飞眼里,普通人充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生活,充满了吸引力。
他喜欢独处,但当走在人群中时,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里,裹挟着异样的触动。
阿飞穿着干净的青色麻布短打,顾晓晓穿着淡绿色的上襦配着鹅黄色的下裳,她出来时将娇美柔媚的容貌稍微遮掩了下,窈窕的身段也刻意用宽大的布衫遮住。
是以,两人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阿飞背着箩筐,顾晓晓提着篮子,他们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在街上走马观花的看着,顺道买着东西。
小摊小贩沿街吆喝,卖花少女脚步轻快,孩童奔跑嬉戏,镇子虽小,却要比吴家村繁华许多。
两人路过胭脂水粉铺时,阿飞抬脚稍微迟了片刻,有些不自在的说:“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眼睛直视前方,眼神澄澈,就好像先前说的今天天气很好一样。
林仙儿天生丽质,顾晓晓如今只关心如何练就好功夫,对逛胭脂铺子没什么兴趣,于是摇头道:“家里的还没用完,到前面找个歇脚的地方,用些小菜就回去吧。”
一个家字,让阿飞胸膛中荡起暖意,他下巴轻轻一抬,眺望远方:“前面似是有卖吃食的摊贩,不如往前再走几步。”
“走吧。”
两人相处愈发自然,阿飞背着装的满满的背篓,抬头挺胸的走着,脊背直得像把剑。
顾晓晓手中的篮子空荡荡的,里面只放了些针线还有新买的蓝麻布,她实在拗不过阿飞,东西几乎全都落到了他的背篓里。
他们本想吃碗馄饨或者丸子,再买碗粗茶,等到家后再好好收拾做几道菜庆祝。
路过一家酒楼时,阿飞先是耳朵一动,接着停住了脚步。
顾晓晓听力虽不如阿飞,但酒楼大堂内,说书人声音响亮,她不用凝神就能听到。
“……这三十多年前的江湖,那可是真人杰辈出,什么仁义庄三位庄主,还有武林七大高手,全聚在一起,只为对付那无恶不作的快活王。就在众人群情激奋,同仇敌忾之时,一神秘少年出现了,要说他的身份……”
说书人卖了个关子,将手中扶尺往桌上一拍,一双炯炯的眼神扫视众人。
被吊在半空中的听客们上下不能,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有那识相的从兜里掏出几文钱来,放到了说书人的小笸箩里。
眼看笸箩里多了一层铜钱,那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传来。
顾晓晓打量着大堂中须发斑白的说书人,又看了一眼神情怔忡的阿飞,将手中篮子抱在怀中笑眯眯的说:“我走累了,我们到楼里坐会儿吧。”
阿飞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只需一瞬就明白了顾晓晓的意思,心中滚烫:“也好。”
为了掩饰自己过于激动的情绪,他只说了两个字,两人进门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那说书人口才极好,虽然没有锣鼓在手,一把折扇一根扶尺,也足以让他将人心抓的牢牢的。
“……各位客官且看,原来那神秘少年姓沈名浪,乃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在仁义庄一战成名,尔后纵横江湖十年有余,被赞为天下第一名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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