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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总可以吧。”
    过了半个月,武警特警某部的大院里,来了一辆政府公车。眼尖的哨兵早看见车里坐着一个气质上佳的年轻女性,看穿着打扮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
    她就是被救人质,某官员的女儿。被解救后她听到了林蔚屏的话,明白过来那个清洁工原来是特警改扮的。于是她在父亲秘书的陪同下,进入了军营,见到了教导员带来的林蔚屏。
    林蔚屏婉拒了丰厚的谢礼,他代表全体战友接受了口头感谢。他入伍以来成功处理过多起危急事件,解救人质也不是第一次,他能理解对方的感激之情,但他低估了女人在绝境逢生时萌生出来的爱情。
    接下来近两年的时间里,任他解释了百十遍“当时有很多位战友都进行了改扮,只不过绑匪选中了我”“不管是谁被劫持,我们都会去解救的”“这是我们的职责”,高干家的小姐统统不听。尽管林蔚屏从来没答应交往,但她照样每天都来,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美丽的长裙,像赴约会一样。
    这个事林蔚屏没有告诉过父母,只和弟弟写信时说过。林蔚然还逗他哥说是不是怕娶了官宦人家的小姐就好像是招赘进去了?
    他哥回答说自己脱了军装就是个农民,比起吃完日式料理喝着现磨咖啡去看爱情电影,他更喜欢来一碗土豆焖饭然后到村后的水库里游泳,游完穿个大短裤走回家去用井水冲澡。
    直到退伍前夕他谢绝了女方帮助安排的高薪工作,回到家乡所在省份,又把勤劳朴实的章家小女儿聘下了,那位官家小姐才算死了心,嫁给了她父亲同僚的儿子,然后出国留学去了。
    这才叫门当户对。林蔚然耳边响起哥哥的话。
    那自己和秦天…算不算门当户对?他家里开着店,有自己的房子,父母在外地经商,而我,家在农村,爸妈只会种田。他穿的衣服都是当季最新款,而我经常穿哥哥的旧军装,我们的世界观…
    他在医院走廊里边走边想,还没想明白,却听病房内有争吵声。林蔚然抬头一看,没错,是从文缘病房里传来的。该不会他的未婚妻因为他的受伤要离开他吧!是啊,这也是一个城市女加农村男的组合!
    从房门上的玻璃往里看去,林蔚然松了口气: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城市加农村组合都不靠谱。
    文缘昨天做的手术,他的未婚妻得到单位领导批准,把七天的婚假预支了五天来照顾文缘。
    文缘说你快回去上班,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不就是单脚跳么,我练腿功用绳子把腿吊过头顶一个小时才放下来,平衡好着呢,但你要没有假期还当不当新娘了!
    小护士说我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让我爸妈和哥哥到你老家去,省城这边不办了,回来给大家发点糖就行了。
    文缘又说是不是怕我残了结婚那天背不动你入新房,小护士说就是怕你残了以后没法罚你跪搓板!
    林蔚然再迟钝,也能听出这哪是争吵,明明是打情骂俏。这时候推门进去说文缘你好我带着香蕉苹果大鸭梨来看你了?那不是找挨踢么,文缘另一条腿可没受伤,他的腿功林蔚然是见识过的。
    学着刘阳兵的丑角矮子步,林蔚然放低身形蹲着走,避过房门玻璃窗后,才站直身体往护士站走去。
    “麻烦您,等会儿请交给九号床的文缘。”林蔚然放下水果,对护士友好地笑笑。他心情突然有点灿烂,文缘的未婚妻也是城里人,不是照样对文缘很好么,所以门当户对这事吧也不是绝对的。
    “你哪位?”值班护士看看他。
    “我是他同事,姓林。”
    “林什么?”护士面无表情。
    “林蔚然。”
    “知道了。”见林蔚然绕过墙角走下楼梯,值班护士一改扑克脸,兴奋地拿起内线电话拨了两个数字:“快点到楼梯口去看,大帅哥!他已经在下楼了!”
    接下来几天的住院时间里,文缘感慨找个护士当老婆是好,虽然她不在这家医院上班,但这几天值班护士对自己都很热情,完全没有传说中按铃以后五分钟才板着脸出现的情况,几乎隔半个小时就主动绕过来一次。
    肯定是老婆跟她们聊天时说自己也是护士,所以她们很照顾同行家属。而且她们还对京剧感兴趣,有空就来听他讲京剧院的有趣事。
    只是文缘有一事不明:为什么我每次讲到林蔚然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护士陆续过来,有的给我量体温有的发药还有的检查伤口。
    关键她们当中好几个的胸卡上写的是其它科室啊。他们认识林蔚然?还是我的病情很严重需要多人护理?但产科的护士也过来照顾我这是要闹哪样?
    他嫌我父女二人出身卑贱,配不上他这圣人的门生做官的人。何静雪明明是新娘的打扮,脸上却不见半点喜色只有十分愤恨,她指着跪在脚边的人痛斥:他忘却了风雪中救活一命,下绝情把我这结发之妻救命恩人推…推入了江心!
    听到最后这句,一直低头不语的莫稽猛然挺直了脊背,满脸慌张,眼珠左右乱转,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应对妻子的怒骂,最终却在对上金玉奴含泪的双眼后,什么也没敢说,垂头继续挨骂。
    沈秦天站在练功房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一身大红、双膝跪地的林蔚然。他是今天中午火车到的省城,大家都各自回家回宿舍休息去了,只有他丢下行李就直奔综合楼。
    还在北京演出的时候,他就听说了林蔚然要给何静雪配戏的消息,他必须是由衷地高兴。
    以前没有演出机会的日子里,他带林蔚然去逛街去吃本地小吃,陪他说话,一个是因为沈大帅喜欢和小林林在一起,第二,为的是转移他的注意力分散他的郁闷。
    他很少主动问起林蔚然在县剧团的事情,他怕林蔚然想起以前当主角的风光,懊恼现在跑龙套的无名。尽管他在和朱宴泓的聊天中得知林蔚然度过试用期的可能性非常大,但不知道留下来是不是继续跑龙套?
    和何静雪合作,于是说,林蔚然开始崭露头角了。
    看着他们扣人心弦的彩排,沈秦天笑嘻嘻地捏捏口袋,今天有礼物要送。
    排练结束,何静雪卸下脸上的愤怒,乐队停止伴奏,沈秦天冲了过去,抢在何静雪之前,把林蔚然扶了起来。
    你回来啦?
    嗯中午到的。
    累不累?
    火车上睡过了。
    北京的东西吃得惯么?
    还行,不过没敢喝豆汁。
    那边冷吧?
    屋里暖气挺足的。
    我今天还有一场排练。
    你都瘦了。
    但我高兴啊。
    我也高兴。
    林蔚然任由沈秦天搀扶着,院里两个最帅的小伙子彼此问候着,一个毛衣加牛仔裤,一个官服乌纱帽,青春洋溢,少年得志,构成了一幅穿越时光的唯美画卷。
    本来每场排练后何静雪都要和林蔚然及时交流总结一下,见沈秦天来了,何静雪在一旁站着,给他们一点叙旧的时间。
    对于林蔚然,何静雪自然是很喜欢的,早在朱宴泓带着这孩子到家里来的时候她就看好这个小生。至于沈秦天,都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只是沈家在别墅区那边,虽然没有抬头不见低头见那么频繁,但总归也遇上过几次。
    这也是何静雪喜欢沈秦天这孩子的原因之一,平日看他挺低调的,训练也刻苦,没想到家里是住豪宅开豪车的。看来对京剧是真爱而非为了有个饭碗。
    于是说当初跟着朱宴泓去何静雪家聊戏的时候,林蔚然看见的就是沈越天的林肯车,上面坐的是沈秦天。
    原来还没进省院就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  说林大哥呆的人呢,打脸了喂
    ☆、第四十一章
    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这大红官袍一穿,是比往日林蔚然演的那些个书生才子还要英俊。沈秦天自动给视网膜上蒙了一层网格,以毫米为最小单位,一点点仔细打量着林蔚然。
    这妆化得真好,面傅粉唇涂朱,这种坏人让人恨不起来啊!
    看懂了沈秦天的心思,何静雪边整理水袖边笑着说:“小林呐,你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会害老婆的,下次你还是弄一副倒八字眉毛吧,不然观众们都不信金玉奴了!到时候我唱半天也没人鼓掌,回头团长该说我业务水平退步了!”众人大笑。
    “是什么呀?”林蔚然坐在食堂东侧的小树林里,等待着沈秦天带来的礼物。他很好奇什么礼物这么小可以被沈秦天握在拳头里?
    “你闭上眼嘛!”沈秦天的眼睛亮亮的,不输给冬季夜空中的繁星。
    闭就闭。林蔚然笑着合起了双眼,等了几十秒还没动静。
    “别睁眼别睁眼!”沈秦天急啊,真是没经验,应该把两根项链分开放的,这当口缠在一起抖不开了算啥事儿么!
    今年的一月十八日是个星期一,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林蔚然和沈秦天起个大早,等会儿沈越天要来接他们,三个人一起去参加林蔚屏的婚礼。
    作为新郎的弟弟,林蔚然照理说应该早一点回去帮帮忙,但头天晚上他有演出,是这个农历年的最后一场演出。
    还有几天就除夕了,院里每到这个时候不会再有演出任务,大家辛苦了一整年可以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到大年初五,将开始新一年的工作。
    沈越天昨天晚上飞机落地,躺下已经凌晨了。他不是结束了美国的公务,而是强行把日程表改了,空出几天时间回来。
    他的本意当然不是为了给林蔚屏送红包,虽然他也没打算赖掉当时的承诺。他这不是怕鞭炮礼花外加大红喜字的,这两小子触景生情,给熏陶出点儿什么情况来。
    “小林你晕车么?要不要开点窗?”沈越天温和地问着。
    “沈大哥我很好,辛苦你了!”林蔚然心里非常感激沈越天。
    沈秦天听说他哥哥要结婚,说要跟着一起去。林蔚然自然是非常愿意带沈秦天回家去玩,他之所以没有主动开口邀请,是怕沈秦天过不惯农村的生活,虽然他们村不是遍地马屎蛋牛粪饼,但毕竟不像省城那么干净,没有街心花坛红花绿叶还拼成个图案的。
    这几天林蔚然一直在想门当户对的事儿,虽然目前有文缘这组成功的城乡组合,但他从小确实听了不少因家庭出身差异太大而导致的婚姻不幸。而且文缘的未婚妻虽然在省城上班,但她父母都是小县城的,后来工作调动分到省城,她和文缘的成长背景还不算太过不同。而自己和沈秦天…
    说起来林蔚然也很纠结,他不肯直面自己对沈秦天的感情,但不可否认他最近越发地迷恋和沈秦天在一起的感觉,他喜欢看沈秦天戴髯口,喜欢看他下腰,喜欢看他练唱。有时候练完功太累,一句话都不说,但他依然很享受两个人一起走在去食堂路上的默契,同时迈步,步伐一致。
    林蔚然现在每天都戴着沈秦天从北京给他买的“银”项链,他们一人一根,同一款式。这链子不怕汗水,练功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