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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为什么有些眼熟
    慕初觉得陈榆瀚这问题问了等于没问。
    吴建明能把这堆人扔到山旮旯都不带皱眉的,哪来的良心那玩意?
    果然,吴导看向了慕初:“我有良心啊。可是你们这任务也完成得太轻松了,我只好给你们增加点难度了。”
    事实上之前吴建明安排好的台本不是这样的。他都想过了,有利嘉欣在,大概这些人会用自己的能力找粉丝求助,然后过程一定会比较艰辛。
    毕竟这是在国外,人生地不熟。哪里知道,慕初一个人一出手。难度降了几个等级,直接搞定。
    她一个人一天就赚了一千欧,今天还不知道慕初会使什么大招。所以为了防着慕初这个像是开了挂一样的存在,吴建明今天只能增加难度了。
    “事实上,筹措善款是任务的其中一项。你们今天还有一个任务是。分三组,两人一组,分别参观卢浮宫,凯旋门,还有埃菲尔铁塔。”
    “当然,我们节目组很大方的。”
    吴建明现在说大方这两个字,引来了六个嘉宾一起翻白眼。
    “这里有两张卢浮宫的门票,两张凯旋门的门票,另外就是埃菲尔铁塔。你们六个人抽签,抽中的两两一组。”
    “事先声明,这里面只有门票。至于怎么去,找什么交通工具,那就靠嘉宾们自己想办法了。”
    还能不能好了?
    先是要筹措三千欧作善款,还要想办法自己去景点,更别说还要吃饭呢。
    “还有别的任务吗?”慕初看向吴建明:“如果没有,我们要吃早饭去了。”
    吴建明:……我总觉得对你来说好像还是太容易了。
    “慕老师,今天是要分组的,你知道吧?”
    就算你一个人能赚钱,你总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把其它四个都带上吧?
    “我知道啊。”慕初点头:“我们现在身上的钱足够了啊。你忘了吗?”
    吴建明:……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污辱。
    “还有,吴导,你说的是,我们要筹措三千欧善款是吧?”
    “对。”吴建明点头,总算感觉到了能为难成功慕初一样:“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你看,我们今天要去玩,哪有时间?而且也没准备啊。所以等我们玩了回来后,再想办法赚钱,也不晚吧?”
    吴建明:……逻辑满分,没毛病。
    慕初摆了摆手:“好了,我知道了。走吧,我们先吃饭,呆会再抽签。”
    温礼几个因为慕初的话,都放松了下来。
    对啊,他们现在不是穷人,他们还有八百多欧,足够去景点的车费了。不管是打车还是地铁,饭钱也够了啊。
    吴建明:不,这不是我的本意。
    慕初没理会节目组,节目组无非就是想看他们陷入窘境。但说真的,她最讨厌出门的时候抠抠搜搜的。
    她就不是个愿意抠抠搜搜的人。
    出来玩,当然是要怎么开心怎么来了。
    “我们先去吃早饭。你们不要管钱的事,出来了就开开心心的玩。”
    慕初的话,让陈榆瀚简直是要痛哭流涕。他家境不错,又出道得早,真没怎么为钱发过愁。
    饭吃得差不多了,慕初把昨天赚的钱拿出来。
    “我说一下我的计划。”
    “这里有剩下的八百四十欧。我们有六个人,平均一个人就是一百四十欧。我打算把这个钱,全部给你们自己保管。大家各自放好,预防万一。”
    “慕初?”温礼几个一起看向慕初,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吃过早饭,我们抽签,先放开了心去玩。怎么开心怎么来。还可以顺便在外面吃个中饭。吃完了我们下午再回酒店集合,想一下晚上去哪玩。”
    “玩?”陶伊想着节目组的任务,眼中有一瞬间的茫然之色:“不是赚钱吗?”
    “对啊,边玩边赚钱。”慕初觉得这个小丫头真可爱,揉了揉她的发顶:“出来就是玩的,玩得高兴了,自然能想到赚钱的办法。”
    陶伊:是这样么?她理解的导演的意思怎么好像不是这个?
    “吃饱了吗?吃饱了我们抽签吧。”
    陶伊想着慕初那逆天的能力,一口流利的法文。跟着她出门,安全感妥妥的。
    “保佑保佑,保佑我跟慕初姐一组。”
    陶伊已经开始祈祷上了,陈榆瀚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最后选择闭嘴。
    利嘉欣还好,她本身会法文,又经常来,而且那几个景点她都去过了,熟得都能当导游了。
    其它人心里想的是,就算抽不到慕初,抽到利嘉欣也是好的。
    结果抽完签,大家傻眼了。
    慕初和利嘉欣是一组,陶伊和温礼,陈榆瀚和严铭。
    陶伊脸都垮了,这还怎么玩啊?
    “礼哥,你会法文吗?”
    “不会,不过英语简单的对话可以。”
    “我英语简单的还行,难的不行。”陶伊一脸绝望:“能换人吗?”
    “小伊伊,你不用这么嫌弃我吧?”
    “抱歉,抱歉,我不是嫌弃你,我是——”
    陶伊看了眼慕初的方向:“为什么啊?欣姐和慕初姐两个都会法文,明明应该把他们分开嘛。”
    节目组的规则是那样,说再多都没用。
    最后,利嘉欣和慕初两个会法文的去卢浮宫,陶伊和温礼去凯旋门,陈榆瀚和严铭去埃菲尔铁塔。
    温礼其实还好,陈榆瀚和严铭,两个男生别说法文了,英文都不算好。
    慕初和另两组分开之前,把她查到的怎么坐车去目的地的给他们看,还贴心的转换成了中文。
    “其实有翻译软件,不难找到的。”慕初看着严铭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有些好笑:“还有就是,其实你们真的想多了。现在全世界都在说中文。你们如果只是想找到目的地,还是很容易的。”
    温礼点头,脸上倒没多少紧张之色。他也是经常出国,都习惯了。
    慕初把钱分完,然后跟着利嘉欣,一起往卢浮宫的方向去。
    利嘉欣挺喜欢慕初的,两个人最后决定坐地铁去,感受下f国的人文。从这里乘地铁也不麻烦。
    慕初查过了地图,两个人一起往最近的地铁站去。
    “慕初,你的法文是专门请了老师教你的吗?你说得好标准啊。”
    “我没有请专门的老师。”至少原主没有:“其实是因为我喜欢看电影。你知道吧?有一部电影非常有名,就是f国导演拍的。”
    “你是说《这个杀手不太冷》?”
    “对,你也看过?”
    “看过,这么有名的电影当然看过。”
    利嘉欣和慕初两个人开始说起了电影里的情节。一开始说的都是f国的电影。慕初发现自己看过的,利嘉欣都看过。
    “为了学法文?”
    “是啊。”利嘉欣点头:“没办法,经常要来f国走秀,会些简单的法文交流起来更容易。还有就是——”
    利嘉欣放低了声音:“如果别人骂我,我也不至于听不懂。”
    “哈哈哈哈。”慕初笑了。她实在喜欢利嘉欣的个性:“我也是。你不知道,我经常去到一个国家,就先学一下这个国家骂人的话,这样如果有人在骂人,我也听得懂。”
    【感觉欣姐和慕初之间的粉红泡泡好浓啊。】
    【实话实说,这两人真配一脸。】
    【我也觉得很配。慕初是怎么做到,不管跟谁在一起,都这么有cp感的?】
    【只有我注意到了吗?他们的兴趣爱好好接近啊。特别好嗑。】
    【她们一起聊电影的氛围甚至有种灵魂伴侣的感觉。】
    【同意,尤其是说到大家都喜欢铁片段,两个人眼神真的都在发亮。】
    【路指其它直播间,其实榆瀚弟弟和严铭那对,还有小伊伊他们现在好看多了。不过为什么?我的目光就是无法从慕初身上离开?】
    【我也是,我也是。导演啊,听听群众的心声,分屏吧。】
    【同意。之前不都是分屏?怎么这次不分屏了?】
    【想看分屏,不想错过其它哥哥姐姐的精彩画面。导演,请听到我们的诉求。】
    【啊啊啊啊啊,嗑死我了。】
    不管弹幕怎么哇哇叫,利嘉欣是看不到的。她数着站点,还有两站就要到目的地了。
    “慕初,你真不愁赚钱的事吗?”
    “愁啥?我都想好了,实在不行,我回昨天那家店,画几幅画好了。”
    昨天的店不行,她还能换一家别的店,对她来说这事还真不什么难度。
    “慕初,这样不好。”
    利嘉欣很实在的分析:“大家是一起出来做任务,可是你把事都做光了,别人就没事可看了。虽然大家都感谢你,可是这样一来,也没有了参与感了啊?你说是不是?”
    “我知道啊,我刚才说的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毕竟节目组已经把要筹措三千欧的话放出来了,我们总要完成任务的啊?如果万一完不成,再想别的办法。”
    “你放心,我不会拖后腿的。其实我唱歌还不错。虽然跟专业的没办法比,不过我不介意试一下。”
    “放心吧,不会落下你们的。”
    慕初他们到了卢浮宫,他们运气不错,今天有个画展。利嘉欣看着那外面挂着的宣传海报。
    “路易斯·瑟维斯·亚希伯恩。这是谁?”
    “不太认识。要不,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
    卢浮宫慕初也不是第一次来。那些所谓的名画她都看过了。不说别的,就蒙娜丽莎那画,每次前面挤一堆人,而真的能看懂的其实也没几个。大多数人不过是来凑个热闹而已。
    倒是这位路易斯·瑟维斯·亚希伯恩,她听都没听过,或许可以去看看。
    两个人进了卢浮宫里面,这位路易斯·瑟维斯·亚希伯恩的画家怕是比较有名,外面有关于他的介绍。
    慕初法文读写都没有障碍,所以就停下来,看得比较仔细。
    利嘉欣比她高,腿也比她长,两人一开始还在一起走,后来慕初多停了几息后,利嘉欣已经走到前面去了。
    慕初没注意到,意识到身后有人靠近,她微微侧过脸。
    “这位大师是抽象派。可惜我不太喜欢抽象派,估计呆会对他的画作欣赏不太来。”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想,大师不会介意这种事的。”
    不属于利嘉欣的声音响起,慕初倏地转过头去。在她身后侧方,站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眼角眉眼透着一股冷傲,看她的目光却多了几分温和。
    慕初目光在对方身上扫了一圈,发现对方看起来莫名就觉得有些眼熟。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位的长相还挺帅。是她喜欢的那一款。
    在包包里的101,感觉到了慕初的心思,有些无语。
    ——宿主,你不至于变心变得这么快吧?
    【怎么是变心呢?我跟墨柏渊已经离婚了,墨琛也被我赶跑了。我现在再包养个小白脸,也没什么啊。】
    ——宿主,你真自信,你怎么就知道,墨琛放弃了?
    【他放弃不放弃关我什么事?我遇到帅哥包养我的。】
    ——你这是欣赏?
    【恩,暂时只有欣赏,毕竟对方这个气质挺对我味的。不过欣赏过后,能不能到下一步,就看这人自己了】
    想让墨琛死心也简单啊。她身边出现了新人,墨琛自然就放弃了。
    沈元飞那款,其实她也觉得不错。又萌又单纯的小狼狗,看他那样,完全没有谈过恋爱。
    可惜,对方家世太强。肯定不会让她包养的,而她对结婚又没什么兴趣。
    眼前这个嘛。慕初又忍不住去打量对方。对方穿着简简单单的一件白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西装裤。
    不得不说,这人身材很好。但不光是身材,主要是对方的气质。
    清冷之外,还有几分学者气。看起来气质像个教授,但看对方的年纪,应该是个学生党。
    这年头能把孩子送出国留学的,口袋都不缺钱。所以包养对方这事,有点悬,估计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
    慕初和101说这几句话的功夫,对方也将她打量了一圈:“小姐是华国人?”
    “是。华国人。”
    她都说中文了,肯定是华国啊。
    “华国哪里的?”
    “深城。你呢?”
    “荣城人。他乡遇老乡,真是缘分。”那人伸出手:“我叫沈元齐。”
    “我是慕初。”慕初看着对方的脸,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了:“你叫沈元齐?沈元飞是你的——”
    ------题外话------
    沈元桀,沈元齐,沈元飞,好的。三兄弟齐了。
    一更。四千字。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