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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君长发及腰 作者:荷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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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心痛的领悟!

    ☆、回忆

    高高兴兴的吃完饭后,林晓晓又在秦欢那里喝了一会促消化的茶,两人顺便聊了一下最近的生活都是些平凡琐碎的小事,但是有人愿意聆听你却是一件很美妙的事,眼看天色是黄昏接近傍晚了,她赶紧告辞下楼去打理生意。秦欢也看是时候了也不多挽留她,只是亲切的邀请她有空的话可以随时过来吃饭,林晓晓连道了两声谢谢之后便说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来她那里来吃一下。秦欢眼睛微挑的看着她说”此话当真,我可是很挑剔的“,林晓晓爽快的说”只有你来,我做几个拿手菜给你‘,“好,那就说定了”秦欢目光潋滟的看着她。

    有点像逃离一样匆匆忙忙的下楼,林晓晓像往日一样在林记小铺忙得没时间吃东西,期间秦欢的贴身侍从香杏下来买了几串莲藕和豆腐,而容华则是下来帮她洗菜穿丸子,她一再的推脱,可是越温柔的人其实可能越有一种倔脾气,无可奈何只能任由他去了,但不可否认有一个人陪伴的感觉真的很好!

    晚上回到住所了,点起油灯,看着那满满一室的橘黄色的灯光,她突然觉得好温暖也有点想念现在的爹爹,甚至更远的大学同学,高中的一点点小事,都那么的清晰需要被想起,因为怕会被遗忘。

    不仅是大学初中就已经是人生的分水岭了,有的人继续上高中有的去上了职业学校。田家炳实验中学是一所本地的重点中学,那年她费力好大的劲才以刚过录取分数线第二批考上这个中学,那天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从家里出发搭公交车来,由于家里离学校还是有点远她选择了住校。

    午后校园大道里的槐树知了在没完没了的发出青春的噪音,身旁是川流不息的同龄人提着和她一样重量的行李,但大多数都有父母的陪伴,看到那些父母脸上骄傲的笑脸,她第一次觉得这里真的很好,操场的四周种了好多的凤凰树,个个都像穿了一身红衣裳在随着风轻轻招摇,尽管没有日本校园里的樱花,可是鲜红的凤凰花却更有另一种张扬热烈的美。

    她当时热的满头大汗,正坐在自己的行李袋子有点发愁:宿舍在哪里?,突然耳后传来一阵清脆的“叮铃铃”的声音,她扭过头一看,有一个穿着白衬衫黑色休闲裤的少年骑着一辆看起来很炫酷的运动型自行车,从操场小路的一头骑过来,一直到她的面前再驶过去,从她看见他到他经过她只有十几秒,但她清楚的看到了那少年微扬的嘴角说明心情很好,他的皮肤像是读书过多的那种偏白,身影清瘦四肢修长,五官透露着一种微妙的精致。

    这个少年从阳光斑驳中,在凤凰木下的红花瓣里迎着风向她驶过来,刹那间她头脑空白,只是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去漂亮的白色身影,像是着了某种魔。

    从那天以后在其他女生的口中议论声中,她渐渐知道了他是谁,就像所有的好看的校园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他家境不错住在市区里面是走读生,长得刚进来已经收到了不少的情书,甚至有的女生说他一来就把读高二的校草孟旭给比了下去,他的成绩在初次单元考试中年纪前十名,他的性格既不张扬也不算是内敛——除了这点既不是霸道校草和邪魅王子之外,其实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大男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不过是很优秀而已,但就是这份优秀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越来越多的喜欢在别人口中听到他的名字和关于他的事,会不自觉的走到操场看他打篮球奋力投篮流汗的样子,会在每天早上课间操散后无意识的去寻找他的身影,因为他就在隔壁班。去图书馆看点杂志报纸的时候,会为偶然遇到他内心激动不已,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了,只是假装在看书偷偷的去用眼角看他。这究竟算不算喜欢了一个人呢,时间越久在日记本上那个人的名字出现的越来越多,她几乎忍不住开始幻想和他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了。

    去礼品店买了颜色图案很漂亮的信封和信纸,在草稿纸上写满了好几页密密麻麻的关于喜欢他的事,用黑色的硬笔字整齐的誊写好,再用固体胶把信封口粘上,然而好几次在教室走廊里遇到,那信夹在书本里,却硬是打不开,硬是用微笑与你迎面而过。

    想了很多种方法怎样去靠近,但总是正常不了像其他女生大方的和他交谈,甚至连行动都是慢人一拍,下完课后总是有和他熟悉的女生第一时间递过来毛巾矿泉水,自己连插都插不进去,于是就慢慢的学会暗恋,学会一个人去喜欢另一个人。

    有很多次林晓晓都会在想自己是怎么就轻易的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呢,想来想去大概是很久的时候看过一部偶像剧【流星花园】,那个时候她最喜欢的歌是流星雨,最喜欢的是花泽类不是道明寺,也许这就是原因,他长得也有点像花泽类,他就像个能给你整片星空温柔的人。

    一直努力着去跟上他的步伐,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秘密,想要和他上同一所大学能有资格去谈论共同的未来,然后认真的去表白去让他认识她,哪怕被拒绝也可以放下这段喜欢了。

    她知道他想要上的学校,她的整个高中生活都在不断的追赶他,自己越来越变得像个书呆子,也许喜欢是很短暂的感觉,但对一个人的执念却是难以罢休的。

    真的很不幸,真的很倒霉,当你努力成为一个能和他匹配的人,你的男神却恋爱了,在大学军训的时候,林晓晓发现了自己的措手不及,当自己准备满满还没出手,已经看到他脸上幸福的笑容了,却不是因为自己。

    那天她在图书馆里度过了查找资料的一个下午后,伸了伸懒散的腰,看着夕阳在天边燃烧,从图书馆里走出散步到校园外面打算打包一份叉烧饭回去吃。

    天已经有一点微微黑了,周围商场的霓虹灯陆陆续续亮了起来,道路上人来人往的影子带了点模糊的诗意,她正漫不经心的东张西望着在等马路的红灯过去。

    忽然闻到身旁有一股酒味的气息,她转过头一看——居然是他,那个已经告诉自己要放弃的人,那个在传闻里好像最近和外语系系花闹分手的人。

    他的脸依然那么好看,只是下巴有微微发青的胡茬,整个人有点东倒西歪的样子,应该是喝了不少酒。她猜想着他的心事也没注意看他,只见他直直的向前走了去,红灯还没过去,在马路的左前方忽然驶来一辆行驶的很急的小货车,声音很大把林晓晓从安静中弄醒。

    “糟糕”她低咒一声,什么也来不及思考大步快冲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往回一扯,他的身子就像根没有意识的木头一样被猛地扯回了安全地,瞬间意识清醒了过来抬头,只见——地上有个女人莫名的流着一大滩鲜红色的血,周围的学生过路人都围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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