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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第一城,狼牙城
    罗真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之前他之所以没这么做,主要原因是不了解这里的情况。
    第一,不知道这里的城池有没有魔金,有多少魔金。第二,不了解这些城池的强者是什么境界的。
    现在,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了。
    另外五个城池都有魔金,而且其城主的实力,都强的有限,至少不是他的对手。
    因此,对于罗真来说,这些人就相当于是一个三岁小孩抱着一块闪闪发光的棒棒糖。实力强横的罗真当然想走过去踹一脚,把棒棒糖抢走。
    把他们的棒棒糖(魔金)抢走,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险恶!
    看到罗真不像是开玩笑,慕言老脸上露出了极为复杂的表情。
    他相信,罗真可以做到这一步。
    但是,这他娘的也太夸张了吧!
    一个人,以强硬的姿态横扫各大城池,逼迫高高在上的城主们交出魔金,若是不听话就暴打一顿。
    这等风姿,想想都让人觉得激动!
    袖袍一甩,罗真挥洒出了一片青光,把地上装着魔金的大箱子收起来,随后看向慕言道,“慕城主,我意已决,你要不要跟着我去各大城池走一圈?”
    “我,我想想...”慕言迟疑了。
    他在犹豫。
    罗真这么做,就相当于把其他五个城池全都得罪了,他要是也跟着去,肯定会被视作是和罗真一伙的,会遭到其他城池的联手抵制。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也是一个彰显灵狐城霸权的绝妙机会。
    若是能通过罗真之手,把其他城池全都压服,那他慕言的地位,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这其中利弊皆有,就看从哪方面想了。
    片刻后,
    “好,我就陪罗小友走一遭!”慕言说道,“若事情成功,那我也算见证了历史。若是事情不顺,我也能当个和事佬,缓和罗小友和其他城池的关系。”
    “呵呵,”罗真呵呵一笑。
    对于千年老狐狸慕言的想法,罗真大概也能猜到,不过他并不在乎。
    就算能统一附近几个城池又能如何?
    不还是龟缩在这灰骨山脉里面,当个土大王吗?
    罗真的眼界,可是整个蛮荒大陆,甚至是灵界乃至仙界!
    “前面带路吧,我们先去最近的一个城池。”罗真淡淡道。
    “好!”
    不多时,两道遁光离开了灵狐城,在天空中疾行。
    高空中,
    “我们最近的一座城池名叫狼牙城,其城主是一名皇级五重天的狼王,”慕言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说道,“这个狼王的实力比较一般,连我都不如。”
    “另外他的兵器非常古怪,是一个大狼牙棒。”
    “嗯,”罗真听得微微颔首,忽然道,“慕城主,你的左臂是怎么重新长出来的?”
    罗真记得很清楚,之前他出于愤怒和警告之意,斩掉了慕言的一条胳膊,没想到仅仅是过了一夜,慕言被斩掉的手臂就又重新长了出来。
    这世间,断肢重生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天赋神通,比如修炼的秘法,比如罕见的灵丹妙药等等都能做到这一步。
    只是,罗真不确定慕言是用的哪一种。
    听到罗真的发问,慕言犹豫了一下,这才回答道,“断肢重生是我灵狐一族的天命神通,只要修炼到了妖皇境,就会自动获得这个能力。”
    “原来是这样,这是个不错的能力,”罗真微微颔首,继续问道,“如果被斩掉头颅,也能长出来吗?”
    “罗小友莫开玩笑,头颅没了就死了,那可不是断肢重生,”慕言吓了一跳,连忙说道,“我们灵狐一族可没有续命的能力,实际上,就算是断肢重生,也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哦。”罗真哦了一声。
    两人继续飞行。
    因为两人都是皇级强者,所以速度极快,不多时,一座青色的城池就出现在罗真的视野之内。
    城门上挂着一个大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大字,
    “狼牙城。”
    “慕城主,你去跟这个狼王报个信,若是他愿意交出所有的魔金,我就可以饶了他的一条小命。”罗真淡淡道。
    “好!我现在就进城。”慕言点点头,随后化作一道遁光飞入了狼牙城。
    不多时,
    一道怒吼声从狼牙城内传了出来。
    “竖子欺我太甚!”一个握着狼牙棒的壮汉驾驭者滚滚黑烟,从狼牙城内冲了出来,在看到罗真后,举手便打。
    罗真轻笑一声,手掌握着银皇刀,对着扑来的壮汉便是一斩。
    一道漆黑色的庞大气刀暴射而出,狠狠的轰在壮汉的身上!
    皇级中阶刀技,斩月!
    “轰”的一声!
    壮汉直接被轰出了千米之外,他手中的法宝狼牙棒已经被彻底击碎,他的胸膛上也出现了一道深可见骨的狰狞伤口。
    罗真一个闪现,便跨过千米距离,来到了壮汉的面前。
    居高临下的看着壮汉,罗真冷然道,“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交出所有的魔金。第二,死!”
    “我选择第一个条件,我愿意交出所有的魔金,求大哥别杀我。”在感受到罗真散发出来的宛若实质的杀意后,壮汉慌忙大叫道。
    “嗯,你这个货,还挺识时务的。”罗真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主要是大哥太强了,我不服也不行啊。”壮汉谄媚着说道。
    罗真懒得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挥挥手,让壮汉返回了狼牙城。
    十分钟后,
    壮汉扛着一个大箱子,再次出现在罗真面前。
    “大哥,这些魔金就是我所有的存货了,希望大哥你能满意。”壮汉点头哈腰道。
    罗真灵识一扫,就发现箱子里放着足足一百块白魔金,还有一块千年紫魔金。
    “行,魔金我就收下了,”罗真一边收好魔金,一边说道,“看在你表现很好的份上,我就饶了你的小命。”
    “谢大哥!大哥你真好,大哥你太帅了!”壮汉点头哈腰的说了一些赞美的词语,生怕罗真返回。
    随后在壮汉讨好般的目光中,罗真和慕言离开了狼牙城。
    确定罗真真的离开后,壮汉的眼中闪过一丝怒火,但随后,这丝怒火又被无奈取代。
    这世间,本就是弱肉强食。
    ......
    (有些话,不吐不快!
    在番茄小说平台,总有一些读者说主角是圣母,说实话,我每次看到这种评价,脑子里想到的都是其他作者对番茄读者的评价:
    番茄读者无知且阴暗,三观极其不正!
    记住,这是作者们对番茄读者的评价!
    何为圣母?
    主角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别人,这种才叫圣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帮助别人,而是损害自己的利益。
    换句话说,如果主角不损害自己的利益,去帮助路边一个小乞丐,那就不叫圣母!
    这是常识啊!
    但偏偏,在番茄的某些读者眼里,主角只要不杀人,圣母的帽子就扣下来了。
    这就是很多人说番茄读者无知的原因!
    再说说阴暗和三观不正,
    其他平台,小说主角都是有大理想的人,比如:“我愿以身为剑,破天门,强人道,为天下修炼者斩开一条光明之路,人人皆可成龙!”,
    或者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看到了吗?
    都是有大理想之人。
    但是在番茄这里,这就属于圣母了,因为不自私!
    在某些番茄读者的眼里,主角必须杀杀杀,绝对不能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必须要自私。
    邪魔心理,脑子有病。这是很多平台对番茄某些读者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