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报警抓人。
小佶,早些过来,有一个和你一样的生物在我这里住哦。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上)
朱弘的物品,一套换洗衣物,一个锅几包方便面,漱洗物品,再无他物。这种风格,比周佶还锻炼野外求生技能。因为周佶他们是有做过野外求生训练的――工作需要,所以还懂得带上固体酒精,药物,军刀,求救信号。
按朱弘所说,从学校毕业,见文物队招普查人员,专业对口,就来入队。起先也不知道,是会独自一人分派工作,不过孤独一人也挺有趣,在拥挤的地方住久了,这里就像桃源一样。
哗哗,朱弘在浴室里冲澡,龙云沁烧好晚饭,天近黄昏,窗外的霞光,分外好看。
两人落坐,小饮吃菜,朱弘直赞龙云沁的手艺,龙云沁笑回:“你有些像我一位朋友。”
于是讲起了周佶的故事,不想朱弘并不觉得好笑,只是说:“挺辛苦的,幸好遇到了好人。”
秦启明就这么被发了张好人卡。
不过,秦启明啊,确实是个好人。
因为他是位画家,相识之初,可没少遭遇龙云沁的偏见。
朱弘讲起他实习时的事情,他参与考古队,抢救发掘一座被盗的古墓。古墓因为塌崩且出了人命,才上了新闻,而后才有考古队的事情。
“盗墓贼挖塌的墓,这种竖穴墓封土极不牢固。这属于常识,任谁来挖,也是先挖走封土,然而目的即是见不得光,便也无法正大光明,用正途方式去挖掘。”
一点小唏嘘,或是小感悟。
“挺有劝世意义,不择手段,总是有报应。”
龙云沁小口喝着啤酒,内心感慨。
“你姓龙,且世居此地,应当是土司的后裔。”
朱弘喝过酒后,话题便说开,也不见得多木讷。
“哦?”
龙云沁抬了下眉,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神马显赫身世,往上追溯几代,总有个显赫人物,没有也可以攀上。也是因此,龙云沁对金韫的什么高贵出身嗤之以鼻。
龙云沁很确定自己祖上只是个种种水稻,挖挖野草做饭的农民。然而朱弘的话,倒也引起他的兴趣。
“明初,你们始祖随沐英入滇,因功封做此地土司,执权历经明清两朝,近六百年。”
朱弘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讲述。
那不是比金韫那啥两百余年的贵族历史还长。
“不对,我家世代种田,土司不用种田。”
外婆那种爱讲故事的人,如果祖上真是土司,又怎么不曾讲过土司的故事。
“五百余年间,四番更替,尤其近代的纷乱,你们不识自己先祖也不奇怪。”
龙云沁历史不差,他也好读书,而且往昔混的论坛,时常见人因为历史掐架,他又怎么不了解历史予今人所具有的意义。
“你也说了五百余年,快六百年了,这一代代的子孙后代得有多少,是不是后裔也毫无意义,又不能分财产。”
龙云沁摇头轻笑,他一直觉得每个人总该是谁的后裔,这谁与谁根本不重要。
“是不能,不过,想想先祖统治过这片地域,而至今日还有你这么位年轻人留守在此,不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我不是留守看护,我只是……我逃回来的。”
龙云沁笑得似真还假,朱弘也不知道他说的可是认真。
两人酒都喝得极少,一人一听,不知道是不是本地啤酒不好喝,还是朱弘也不爱喝酒。
木屋的寝室,原有四间,后来多废做为杂物间。朱弘在厅中铺席子,龙云沁取来被褥,给他遮盖。
明日清理一间房给他住,还得再预备一间,留予秦启明和周佶。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中)
“咔擦咔擦”沿笔痕剪开布料,修长的手指贴着丝滑的布料,低垂的侧脸,柔和细腻,龙云沁专心致志于手头的工作。朱弘从身后走过,驻足,探看,他并不知道龙云沁的职业,但从屋子里的大量布料和辅料,也能猜到一二。朱弘悄无声息出屋,龙云沁回头时,正见他弯身取走斜放在门口的考古铲。
朱弘平素话语不多,像个寡言木讷的人。
将最后一片布料裁剪好,龙云沁清点,摩挲。他喜欢这份工作,因为他十分享受制作过程。
想着朱弘睡在客厅,席被需要去收拾。龙云沁离开裁桌。
客厅收拾得很干净,席子卷起掩在门后,被子折叠成豆腐块似的,和枕头一起放在藤椅上。就昨夜喝酒留在桌上的两个空瓶子,也安然躺在垃圾桶里。
从朱弘骑摩托车抵达家门口时,龙云沁便留意到,虽然他肤色黑,衣服看着也洗得褪色,但是那副眼镜,却十分精致,而仔细看衣服料子和工艺――裁缝通病,材料和做工都比较考究。
这家伙,搞不好身世不错。
有钱人,没有生存压力,可以随心所欲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而很多人,只能辛苦工作,用微薄工资,极有限的私人时间去维持个人爱好。
龙云沁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他用于糊口的技能,便是他的爱好。
走至窗前,推开木质窗户,眺望远处的荒地,一个小人蹲在低地里,似乎在摸索着什么。离小人不远处,横过条水沟,那里长满茂盛的鱼腥草。
“黄胖。”
午时,站在门口唤着黄胖名字。
今早,院门一开,它便急不可耐的奔出家门,也许是在山野里扑捕蝴蝶,忘记了归家。
“嗷嗷”一阵低低的吠声,黄胖蹿到眼前,抬头一看,朱弘提着考古铲,身上背一个大挎包,笑着走来。
“它跟我出去,这狗不怕生。”
龙云沁弯身摸着黄胖的头,它抖动两只耳朵,一脸的机灵。这狗是不怕生,但见生人必吠。犬类鼻子很灵,对气息非常敏感,大概是从朱弘身上嗅到的信息归类为“安全”吧。
朱弘卸下挎包,从里边翻出一大把鱼腥草,清亮葱翠,另有数块用密封袋装的陶瓷碎片。
鱼腥草,有的地方的人,喜食叶子,而有的地方的人嗜好根茎。朱弘的喜好,龙云沁不得而知,龙云沁习惯是只吃根茎。
清水哗哗,冲洗绿叶和黄色根茎;不会,热气腾腾,已成锅中翻炒的熟菜;端上桌时,成为了一荤一素里的一素。荤是一盘腊肉。饭,紫米饭。
“村子都没什么人居住,你平日买东西的话,到哪里?”
朱弘对这村子熟悉,村中有条小街建有几个店面,但都废弃许多年。
“县城里。”
“走路去?”
“嗯。”夹起鱼腥草,含在口中,细细咀嚼。
“打算在这里居住的话,需要有代步工具。”
朱弘扒着紫米饭,他吃饭的习性很好,不挑食。
“嗯,我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我不会骑车。”龙云沁有擅长的方面,也有拙笨的一面。
“我教你骑摩托车吧。”
龙云沁半信半疑看着朱弘,朱弘很难得笑了,他笑的时候眼睛很明亮。
龙云沁将半盘腊肉放进冰箱。冰箱空荡,食材告罄。回头看向蹲在一旁洗自己碗筷的朱弘。一个人的话,他采采野菜,捕鱼虾,煮碗粉,煮点粥,吃得很简单。
“朱弘,我想去县城里买点东西。”
“我和你去。”
“那留黄胖看家。”
“嗷呜。”趴在地上的黄胖听到自己的名字,嗷了一声,竟像是听懂在抗议。
院门落栓,摩托车突突离去,黄胖隔着门板转悠,而后无聊趴躺在门口。这是不是它第一次看家护院,它虽然小,却很护家。门外一点风吹草动,它都能敏锐感觉到,将头抬起,警惕四方。
毕竟是边境,村子再偏僻,也需留心不法分子到来。
村子,曾经也兴盛繁华过几番,最后一次在晚晴,那时遍山种植罂粟花,村民们便在这姹紫嫣红中,与械斗共生。
直升飞机在半空中盘旋,在寻找,螺旋桨和风都带来的陌生声响,使得黄胖像疯了式的仰天吠叫。
这金属庞大物,最终稳稳停在了村中空地上――祠堂前。
机舱门打开,一位高大的年轻男子走下来,手里持着一柄登山杖。在直升机接近地面时,他大致看清了这村子的样貌,这是一个废弃的村子。
祠堂旁还住着一户人家,一对老夫妻,不解困扰地从房中走出。男子缓缓走去,礼貌的弯身问着一个人的名字。老夫妻只会说方言,但在男子从皮夹里取出一张照片时,他们激动的喊了一个名字,并指向了村后。
“在这里等我。”
男子吩咐驾驶员,而后转身眺望前方,那是一片低矮坍塌的房屋。男子摘下墨镜,露出一张英俊的脸庞,他甩动手里的登山杖,悠然朝脚下绵延的石子路走去。
男子想着,他年少时应该曾随父亲来过这里,只是这样的地方,他没有丝毫印象。
棠梨花在村口纷扬,古老的石砌小道上,空寂曲折。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中2)
院子围墙低矮,远远就能看到晾在院中的衣服。粗麻晾衣绳上,挂着一件藏蓝色的衬衫,袖口有白条,十分眼熟。这样的衬衣,毫无品味,曾见龙云沁穿过。他体型清瘦,肤色白皙,倒是很适合藏蓝色。
无疑,这是龙云沁住的地方。
自从进入这村子,就判定这是座荒村。破败,贫困,这样的村子,在现代社会里,必然被遗弃。
对于龙云沁是从乡下出来的,李_其实不吃惊。
他见过龙云沁的身份证,即使龙云沁总是小心翼翼,掩着藏着。然而,对于入住自己宅子的人,李_,又怎么可能不去查背景呢。
滇南,李_年少时来过,当时随家人过来旅游,看梯田,看民族文化,无趣得很。人类文明已高度发达,却偏偏要来这种厕所连u型管都没有的地方体验生活。说是回归天然,未免太矫情。
土墙围起的院子,有一个掉漆的木门,和一条犬吠的狗。
李_早已发现木门从外栓上,但仍用登山杖敲击两下木门,喊道:“有人在吗?”狗的吠叫声越发凶狠,人声不闻。
瞅眼生锈的门栓,李_抽出布帕垫手,扳开门栓。刚推开门缝,一条半大的土狗就朝自己飞扑而来,李_眼都没眨下,举登山杖朝小狗身上抽去。小狗摔在地上,嗷嗷惨嚎逃去。
李_不喜欢狗,尤其没有打过疫苗的乡下土狗。
进入院子,打量这二层木土结构的房子,矮小,粗陋,十分老旧。房门紧闭,却也仅是从门外栓上,并没有落锁。大概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
主人,大概只是离开,走得不远。
龙云沁曾说过他的母亲早逝,然而他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李_没有兴趣,也不曾问过。
这破房子是否只有龙云沁一人住,还是住着其他人?从这村子几乎像个鬼村的现状而言,只有龙云沁一人居住的可能性很高。
纵是如此,李_也没有开门进屋的打算。
私闯他人宅子,是一个忌讳。
小狗蹲在院子角落里哀哀低叫着,李_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