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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没资格去质问对方这种私人问题。
    端木衡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翻看着手里的文件,随口说:“只是订婚,下个月。”
    “为什么我不知道?”
    “为什么要让你知道?”
    面对这样的反驳,他语塞了,端木衡还在看着他,目光里充满了指责,彷佛他做错了什么。
    气血上涌,他终于控制不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们那种关系……难道我不该知道吗?我以为……以为……”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不是没想到,而是他说不出口,那是他唯一剩下的自尊。
    端木衡不说话了,皱眉看着他,然后放下手中的文件,双手交叉放在腹前,垂下眼帘坐在那里。
    洛逍遥不太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只记得他的动作很好看,他穿的西装马甲也非常得体,衣服是他帮忙选的,端木衡曾说过喜欢他选的衣服。
    随后端木衡站了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他面前,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说:“原来那些催眠术都没用了。”
    他的态度太随便了,洛逍遥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本能地问:“难道你觉得那种催眠术真能迷惑我吗?”
    “既然如此,那就更简单了,那种事你情我愿,大家在一起玩得开心,小表弟,我很感谢你陪我的这段日子,但那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岁数到了,该为今后打算一下了。”
    “打算一下?”
    如果说先前他只是为端木衡的隐瞒气恼,那么现在端木衡漫不经心的回复则让他神伤,他盯着端木衡,气愤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问;“那么我呢?你-句话不说就结婚,是把我当什么?”
    “玩伴啊,这种事上海滩不是也很多见嘛,那些名伶不都是……”
    端木衡说到一半,发现他的神色不对,临时改口道:“别误会,小表弟,我并没有轻视你的意思,我只是说男人年轻时玩玩没什么,我们彼此都享受了不是嘛,否则你又怎么会明知我催眠你却不桶破呢?”
    他无言以对,他不捅破不是出于享乐的心思,而是他喜欢对方,喜欢到了哪怕明知对方抱着玩乐的心态,还是去配合,他没想到在对方心中,自己跟那些花钱包养的伶人一样。
    心里涌上酸楚,他轻声说:“你如果只是想玩玩的话,什么样的人找不到,何必一定选我?你把我一家人从上海带过来,就只是心血来潮吗?”
    “你在质问我吗?我带你们过来,有亏待过你们吗?有对伯父伯母不敬吗?你知道国内现在是什么局势,如果你们还在那里,会发生什么事你应该很清楚。”
    “你的意思是我们还要感谢你了?在你一句话都不知会就把我带过来的状况下?”
    “你现在是要跟我翻旧帐吗?这件事过去了这么久,你之前不说,现在才提,不就是因为我没有如你意继续跟你来往吗?洛逍遥,你太自以为是了,一直以来,我说过喜欢你吗?应承过你什么吗?你有必要反应这么大吗!?”
    被洛逍遥连声质问,端木衡也生气了,他说完后,走过去打开抽屉,取出支票本,在
    上面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撕下来递到他面前。
    “我不会亏待自己人的,上面的金额自己填,这总行了吧?”
    那是一种充满施舍的态度,彷佛在说!别再闹腾了,看,都给你钱了,还想怎样?
    洛逍遥气得手心发凉,或许是太气了,他竟然没跟以往那样动拳头,默默站在那里,也没去接支票。
    端木衡没勉强,将支票放在了他面前的桌上,转回办公椅上坐下,说:“我喜欢识时务的人,我相信我将来的太太也是这类人,所以别担心,今后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只要你不介意,别惹事、妨碍到我的婚姻。”
    还在一起?对这个男人来说,他到底算什么?
    洛逍遥什么都没说,看看那张支票,拿起来转身离开。
    反正在端木衡眼中,他跟包养的男宠没什么区别,所以这个时候他又何必自命清高呢?
    看着他的举动,端木衡的眉头挑了挑,没有拦他,洛逍遥走到门口,终于还是没忍住,转头问道:“在一起这么久,你有没有……”
    喜欢的字眼他说不出口,问:“有没有在意过我?”
    “我喜欢你。”
    清清亮亮的四个字,他听得心头大震,猛地转过身来。
    端木衡靠在椅子上,淡淡地说:“你很与众不同,所以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记住你了。我喜欢你的个性,喜欢跟你相处;也喜欢跟你做爱,但,也只是喜欢而已,我以前没有玩过你这种类型的,觉得很新奇,但是洛逍遥,你今天的反应让我很失望,原来你跟那些庸脂俗粉没什么区别,跑来跟我吵,不过是为了钱……”
    “端木衡,如果可以选择,当初我一定不会救你!”再也听不下去了,他打断那些恶毒的话语,冲出了办公室,又头也不回,一口气冲出了那幢大楼。
    这里他不会再回去了,永远不会再踏进去!
    因为气愤,心房鼓动个不停,他在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这样说,直到泪水把视线都模糊了。
    那天的雪也下得很大,两段记忆在无形中重迭了,洛逍遥再也忍不住,慢慢蹲下来,用力捂住嘴巴,压制住溢出来的呜咽。
    他曾经为端木衡神魂颠倒,甚至想过不在意端木衡结婚,只要端木衡把他放在心中,直到拿到支票他才发现,他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的爱太卑微,对方并不会承情,相反的,只会更瞧不起他,认为一张支票就可以把他打发掉。
    莲蓬头的水还在流,热水用完了,转成冷水,他却完全没察觉,蹲在那里,借着水声哭了起来。
    那次争吵后,他们的关系就彻底决裂了,他托人递了辞呈去公司,端木衡没有挽留,只是多发了三个月的薪水跟奖金。
    也是赶巧了,他父亲洛正在旧金山的朋友来信说那边药铺太少,大家看病很麻烦,洛正动了心,提出想过去发展,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没有提自己辞职的事,只说自己还是喜欢做警察,想过去试试运气。
    就这样一家三口搬到了旧金山,洛正的朋友也很热心,帮他们找了个不错的地角开店,又托朋友找关系让洛逍遥进了警察局,这一做就是三年。
    或许是环境换了,也或许是对端木衡死了心,他除了最初很难受以外,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沮丧,为了忘记伤心的过往,他拚命做事,所以升得很快,一年前又认识了玉贞,交往得还不错,然而就在他以为一切可以重新开始的时候,他又出现在了他面前。
    从纽约搬到旧金山,他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跟端木衡有交集,甚至乐观的认为已经忘了他,但今晚的偶遇让他发现自己又犯傻了,他根本就没忘记,他只是不断催眠自己不去记起,可是只要有一点引子,有关端木衡的记忆就会一齐涌上来,一幕一幕,清晰得彷似昨日。
    浴室外传来拍门声,母亲谢文芳在外面叫道:“逍遥?”
    洛逍遥回过神,慌忙擦干眼泪,站起来,含糊应了一声,谢文芳又问:“怎么洗个澡洗这么久?水还热吗?”
    发现淋下来的都是冷水,洛逍遥关掉了水阀,拿过毛巾随便擦了两下,回道:“没事,这就出去。”
    他穿好衣服,在浴室里又等了一会儿,听母亲回了卧室,这才出来,匆匆跑上二楼,也没开灯,钻进被窝倒头便睡。
    所有糟糕的事情都留到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洛逍遥睡到很晚才起床,身上除了酸痛外还很乏累,还好这两天轮休,不用硬撑着去警局。
    一楼传来说话声,洛逍遥下了楼,就见未婚妻蒋玉贞过来了,她正在帮母亲择豆角,两人有说有笑,洛正不在,应该是去前院看铺子了。
    看到洛逍遥下来,谢文芳就埋怨道:“你不是约了玉贞去逛街吗?这都晌午了,你才起来,人家孩子都等你好几个钟头了。”
    洛逍遥这才想起他当初申请轮休的目的,急忙对蒋玉贞说:“对不起,我昨晚回来得太晚了,我这就去收拾,马上出发。”
    “我不急的。”
    蒋玉贞摇手表示自己没事,洛逍遥要进去洗漱,被谢文芳叫住了,问:“你嗓子怎么哑了?”
    “呃,昨晚出来得匆忙,忘了拿外套,有点着凉。”
    “你这孩子,外套是玉贞亲手帮你做的,你怎么会忘了呢?”
    “没事的伯母,回头我再做一件就是了,我去准备饭。”
    蒋玉贞跟洛逍遥交往了一年,早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说着话,跑去厨房帮他准备早饭,等洛逍遥洗漱完,热气腾腾的早饭已经端上了桌,他道了谢,坐下来吃饭。
    豆角择好了,谢文芳要拿去厨房,蒋玉贞抢着做了,看着她进了厨房,谢文芳对洛逍遥小声说:“马上就是圣诞节了,洋人兴送礼物,你们今天出门,你看有什么玉贞喜欢的,买了送她。”
    洛逍遥被昨晚的意外搞得心烦意乱,拨着饭,说:“我知道。”
    “你要真知道就好了,唉,玉贞那孩子没得说,你长点心,好好对人家。”
    听着母亲的叮嘱,不知怎么的,洛逍遥脑海里竟然闪过端木衡的容颜,他拨饭的动作停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响应。
    他跟蒋玉贞的认识纯属偶然。
    那天傍晚洛逍遥下班回家,遇到了歹徒抢劫,被劫的就是蒋玉贞,那两个歹徒还想要非礼她,被洛逍遥制服了。
    后来在聊天中,他才知道蒋玉贞一家也是从上海过来的,在唐人街开了家裁缝铺,他乡遇故知,都倍感亲切,这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蒋玉贞有两个姐姐和两个弟弟,姐姐都嫁人了,她在家里帮父母照看铺子,被洛逍遥搭救后;对他很有好咸,经常找借口来洛家玩,洛逍遥为人正直老实,又有份好工作,所以蒋玉贞算是倒追他,两边的老人也一起撮合,所以洛逍遥莫名其妙的就开始了跟她的交往,等他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蒋玉贞脾气很好,又勤快能干,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从来没红过脸,这是他跟端木衡在一起的时候无法想象的,他找不出蒋玉贞一点缺点,父母又很喜欢她,两家也门当户对,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结婚是早晚的事。
    假如端木衡不出现的话……
    第四章
    饭后,洛逍遥带蒋玉贞去逛街,到了年底,警察局很忙,他几乎没时间陪女友,出于愧疚,他特地去了高级的洋装店,准备买她喜欢的衣服当圣诞礼物。
    “这些裙子太贵了,还是算了。”
    看了价格卷标,蒋玉贞吐吐舌头,不由分说就把洛逍遥拉出了洋装店,说:“我自己也可以做的。”
    “那要不看看金饰?”对面刚好有家首饰店,洛逍遥提议道,蒋玉贞看首饰店的装潢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便宜,不过最终还是没按捺住对首饰的喜欢,跟着他走了进去。
    那是间洋人开的店,纯金饰品不多,都是一些制作精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