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虫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古代志怪野史,说是汉朝有一支军队为了筹措军饷,四处寻找金矿,他们找到了一名蛊师,也就是西南地区专门会用虫子下蛊的巫师,蛊师炼出一种蛊虫,专门用于寻找金矿,这种蛊虫一旦发现地下的金矿就会发出“嗤嗤”的声音。
据说,那支军队利用金虫,终于找到金矿,但里面的金子却会“动”,将他们全部变成了金人。
而整个故事中最大的赢家,就是那位蛊师,原来他一开始就没打算找什么金矿,而是利用这个谎言骗那支军队来,用他们喂养自己的蛊虫,也就是那些“金子”——金虫。
不过后来根据齐不闻的研究,发现所谓的金虫,只是一种藏在山脉中的虫子,属于甲虫科,常年蛰伏在山脉中,身上黄灿灿的,经常被误认为是金子,只有当地的环境生态受到破坏时,金虫会被唤醒,抵抗入侵,维持生态的平衡,而它们在遇到敌人时,体内会放射出一种毒素,使敌人的血液产生变化,整个身体变得金黄发光,皮肤和肌肉变得跟金虫的甲壳一样。
听说这是金虫,伙计们又好奇又警惕。
眼看着唐克正在一点点沉入金海中,齐不闻额头上掉下豆大的汗珠,心说这特么千辛万苦找到,没想到这货居然在寻死!尼玛这不像是唐克的性格啊?这个货向来是把别人都搞死他自己也不会死的!万一真挂了,那自己这一趟白跑不说,这些钱也白花了!这还是他把茶楼抵掉才筹措的经费,本来指望找到唐克让这王八蛋替自己还呢!
只见齐不闻眼珠飞快转着,突然眼前一亮。
“土炸药还有吗?给我硫磺!”
伙计们七手八脚将硫磺用纸包住团成弹丸。
金虫怕火,一旦碰到火就会自爆,但是在爆开之前,攻击力极强,会拼命攻击所有它能碰到的东西,而且炸开后的体液有剧毒。
也就是说,必须赶在金虫爆炸前,把唐克弄出来。
“老板!让我去!”
“我去!”
几个伙计自告奋勇。
齐不闻连眼皮都不抬,迅速点燃几个弹丸砸向满都拉图周围的金虫。
霎时间,金海中响起凄厉的“嗤嗤”声。
而齐不闻已经跳入金海,两步奔到唐克身边,点火驱散他身上的金虫,同时……一巴掌抽在唐克脸上。
“你他妈在这儿装什么死!给老子起来!”
一路火光迸溅,齐不闻脱下外套挡在自己和唐克身上,金虫的体液迸在他裸露的皮肤上,如同钻心般疼!
金海边,伙计们早已伸手等候,一把将齐不闻和唐克拽上来。
金海里的爆裂声越来越响,“老板!我们赶紧撤吧!”
伙计们扶着齐不闻和唐克往山洞外面跑,从滚烫灼烧的毒液喷射中,直接跳进了漫天风雪里。
车已经停到了面前,齐不闻和唐克被伙计们塞上车,有人从前排递过来医药包,齐不闻没接,现在根本没心思查看伤势,一把抱住了唐克使劲儿晃着他。
“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然而抱了一会儿,齐不闻觉得不对劲儿。
怀里的唐克像个死人似的,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他松开唐克,只见这家伙正用茫然的眼神看着自己。
“你谁啊?”
原来,几年没开口的满都拉图不是不会说话,只是不懂草原上的语言。
而当年喇嘛授记的预言中,将要来带走满都拉图的人,就是齐不闻。
漫天风雪中,齐不闻突然觉得有点儿悲凉,不禁滚落两行热泪。
妈的,费力找了这么久的人,竟然不认识自己了,齐不闻现在恨不得挖开唐克的脑袋,看看他把他们以前的回忆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了。
“你忘了吗?我!齐不闻!你是唐克!你最喜欢吃龙抄手!”
一听到最后那三个字,唐克的眼睛终于亮了。
“龙抄手?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