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下了。
陆隽辰下了门,很绅士地过来给她开车,阳刚俊朗的脸孔上尽是温温的笑容——看得出来,今天,他挺开心的。
而他一旦笑起来,浑身上下都有一种阳光灿烂的味道。
她怔怔然一下,道了一声“谢谢”,下了车。
四下一环顾,心下不觉暗暗赞了一声:好精致一座古宅。
陆隽辰直接就牵住了她的手,“走吧,我带你四处走走——我们的主卧在北边,走过去有点远,所以,我不常来这里住。里面是老宅子,没办法修车道,走来走去,有点绕……挺费时间。”
时卿的心脏紧缩了好几下,想收回手,被他抓着,她很不自在。
可他抓得更紧了,眼睛更灼灼地能烧起来:“既然来了,你就认同这三天好好陪我,时卿,我们是夫妻,我不要求其他,牵个手都不行吗?”
时卿深吸一口气,没再挣扎:“走吧。”
洛洛嘻嘻一笑:“爹地,我也要牵手。”
陆隽辰的另一只手被小鬼头给缠住了。
他笑了笑,这样一手牵老婆,一手牵小孩子的滋味,真的挺好的,那些在木途镇才会有的心情好似又回来了。
“爹地,妈咪,我们一家三口这样牵手走路,是不是超有爱的?”洛洛歪着脑袋咭咭笑着:“我喜欢极了。妈咪喜欢被爹地牵着走吗?”
陆隽辰真是太爱这个可爱的小助攻了,他笑吟吟拉了拉她的手:“女儿问你呢,喜欢牵手吗?”
说着,竟还当着小洛洛的面,亲了一下她的手背。
洛洛嘻嘻一笑,“我也要亲亲。我也要亲亲。”
“好……”陆隽辰笑着亲了亲她的小手——小公举殿下的要求必须满足。
洛洛嘻嘻直笑,“妈咪,你喜欢亲亲吗?”
时卿觉得,这个漏风的小棉袄,真是一个坑娘的高手——这种问题,让她怎么回答?
陆隽辰更坏,跟着逼问:“喜欢吗?”
那亮晶晶的眼神,真的是太欠抽了。
时卿凑过去,在他耳边私语道:“你见好就收,别……”
话未说完,陆隽辰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吓得她把脸立刻缩了回头,脸上顿时飞起红潮:“你……”
“嘻嘻。嘻嘻。”洛洛在笑:“原来妈咪很喜欢亲亲啊,亲了手手还不够,还要让爹地亲脸蛋,爹地,我也要亲一下。”
陆隽辰也笑,满足了小公举这个要求。
小公举表不很满意,立刻嚷嚷道:“那以后,我们要每天亲一亲,每天牵牵手……”到时,妈咪牵上仔仔,他们一家四人这么散步,不要太拉风哦……
陆隽辰笑:“嗯,这愿望太容易实现了。老婆,你说,是不是?”
他改了呼称,把“老婆”一词,咬得格外撩人,格外动听。
时卿的心肝又乱跳了好几下。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啊,特别爱逗弄她。
她想板起脸色的,可抬眼对上他笑脸时,又觉得人家的笑这么真诚这么温暖,自己故意凶她,有点矫情。何况,她这边另有事要和他商量的,凶巴巴的,到时怎么开口。
总之,她都不知道要以怎样的心态面对他才是正确的。
她故意撇开了脸不接话。
可不得不说,这样的相处氛围,真的是该死的温馨——很有家的味道——这个男人啊,真的是太会哄孩子开心,太会营造氛围……
木途镇那种温暖的时光,好似又回来了。
没错,他太会使用温情攻势了……而她对于温情是没有什么抵抗的,这个人太会借用洛洛来攻她的心。
没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前院正厅处,正门口,花团锦簇间,站着一排佣人,左右各四个,清一色穿着,白衬衣黑西裤,衬衣背后写着“风华居”。
管家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走上前,笑着道:“先生,您和太太的主卧已经洗晒过,颜色换的是浅杏色,房内的盆栽都换成了建兰。”
“如姨,麻烦你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太太卿卿……”陆隽辰公开介绍了一句。
“太太好。”
所有人惊讶归惊讶,却都恭敬地称呼了一声。
时卿暗暗皱了下眉头,都要离婚了,还公开,看来,他是铁了心不准备离的。
“还有,这是我干女儿。”
陆隽辰现在没法向别人介绍,这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件事,来日方长。
洛洛挥挥小手,“大家好,我叫小格格。”
如姨笑笑:“这位小小姐长得真是俊。”
洛洛受了夸就咯咯一笑。
时卿挣脱了陆隽辰的手,四下打量起来——可手指上被他紧紧握过的感觉却久久不能消散,可她努力忽视。
此时此刻,她真切地意识到,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影响力比自己认知的要大——仅仅牵个手,她就有点不淡定了。
“这里有书房吗?”
她想寻个地方藏起来,好好冷静一下,再和他好好聊聊。
她想和他达成共识,定位彼此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接下去这三天,就不会过得特别尴尬——她有点怕他想亲近自己。
其实,他已经表现出来了——牵手牵得也太自然了,而且他还想天天牵手,天天亲亲,感觉就像老夫老妻。
可在她认知当中,就算算上在木途镇上的相处,他俩也只能算是认识不到一个月的陌生人——呃,虽然上过床,可他们对彼此的认知,还是很敷浅的。
现在这般亲近,她心理上多多少少有点不适应。
所以,她要调整心态。
“有啊,我们这里的书房藏书这多,都可以开一家图书馆了。卿卿姐,我带你过去……”一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小姑娘忽蹿了出来。
“卿卿姐你好,我是朝阳哥哥认的干妹妹。我叫金巧儿。很高兴认得你啊……”
这小姑娘个头挺高挑,长得也可爱,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一把就勾住了她的手臂,非常得自来熟。
时卿并不喜被人这么亲近的,本能地剥其手:“不用了。”
“卿卿姐,你别见外,这里我熟,正好可以带你四处看看……”金巧儿又欺了过来,一把拉住她,就往北边走:“不远,我小时候经常陪着朝阳哥在那里读书的。”
她走得飞步。
时卿又很抗拒,被一拉,惯性使然,就冲了出去,脚步却迟了一步,噗通一下,就绊倒了。
“卿卿。”
陆隽辰连忙上前,扶她,同时叱了一声:
“巧儿,你做事能不能别这么毛毛躁躁。”
“对不起,对不起我脚步太大了。”金巧儿连忙道歉,脸上顿时露出委屈之色。这么多年了,朝阳哥第一次凶自己。
“没事,没事。”
时卿站稳,发现站不住了,整个人往陆隽辰怀里栽,脚好像扭到了。
“什么没事,你看你脚踝都肿了。”
陆隽辰肉眼可见地看到她的脚踝肿了起来。
“巧儿,以后不准靠近卿卿……”陆隽辰吩咐了一声,转身就把时卿给抱起,又撂下一句:“东峰,快取干冰和医药箱到我房里。”
“是。”
东峰瞟了一眼——老板对太太,还真是关心则乱啊,这份喜欢是一天比一天深。
陆隽辰抱着时卿走了,那呵护的模样,就像老母鸡在护小鸡,整个人紧张兮兮的。
东峰跟着去找干冰和医药箱。
如姨转头看向自己的女儿,一脸无奈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金巧儿跺脚,小脸顿时一黑,当场就气炸了:“我怎么啦,我一点错都没,是这只狐狸精故意在朝阳哥面前使坏呢!妈,您没看到吗?她就是故意和我对着干。她害我被朝阳哥骂了。这么多年,朝阳哥什么时候骂过我?”
她要气死了。
如姨暗暗摇头,自己这人女儿,真的是被惯坏了,以前陆朝阳在这边读大学,只要陆朝阳有女同学来访,她就想着法的捉弄那些女同学。
那些女同学都倾慕陆朝阳,可陆朝阳并不喜欢他们。
但是,只要有同学来访,他还是热招待的。
有时,会有女同学向他表示喜欢,金巧儿就故意把她们捉弄跑了。陆朝阳也不怪她。于是她的胆子就越来越大。
她一直以为她在陆朝阳眼里自己是特别的,因为这些年,陆朝阳虽然不常在家,但是常时不时会寄一些有趣的小玩意给她。
所以,她一直惦着陆朝阳,并且还觉得陆朝阳这么些年一直没娶,是在等自己长大。
直到今日,她接到陆朝阳的电话,说,他今晚上会来这里,和他太太一起。
她一下惊懵了。
刚刚,巧儿强行要把时卿带走,是有自己私心的。
她本想恶作剧一番,到时故意掉进池子,她不会水,到时就冤枉这只狐狸精,结果,出师不捷,朝阳哥还凶自己了。
金巧儿如何能不生气——这只狐狸精长得是好看,所以生生就把朝阳哥的魂都勾去了。
可恶,朝阳哥明明是她的,别人怎么能把他抢了去。
朝阳哥不可能随随便便娶妻的,前年,他来的时候,她曾听他的朋友问过他:“你一直不找女朋友,回头到了三十岁你再不找,老爷子就要出手了。你难道想接受商业联姻?”
朝阳哥不说话。
其另一个朋友说,“实在不行,你就找个演员过来暂时充当太太,先演一阵子恩爱夫妻,等寻到真爱就给一笔钱,再和真爱修成正果。你说,这主意如意?”
朝阳哥笑说:“主意有点烂,但不是不可以借用。”
金巧儿思来想去,这个漂亮得像明星的女人,十之八九就是朝阳哥找来在老爷子面前演戏的。
因为她太漂亮了。
所以,她才又生了想捉弄她,想把人吓跑的想法。只要把她吓跑了,她就可以对朝阳哥说:我可以暂时充当你的假太太……到时,她再想办法假戏真做,她就可以嫁给自己从小崇拜的偶像了。
只是没料到朝阳哥竟然这么紧张她。
金巧儿要郁闷死了,气得只能在原地直跺脚。
*
陆隽辰把人抱进了房间,将时卿搁在床上。
东峰适时走进来,将干冰和医药箱给搁着,就把小小电灯泡小格格给拉了出来,并给他们合上了门。
“你忍着点啊,我给你敷一下冰块,再给你揉一揉,活一下血。”
陆隽辰看着疼得面色不太好看的时卿,轻轻叮咛了一下,心下有点自责,更怨巧儿害时卿受伤了。
“嗯。”
她忍着疼点了一下头。
陆隽辰以冰敷上她的脚踝。
她嘶了一下。
“我弄疼你了?”
他立刻变得紧张,那张英气的脸孔顿时拧起。
时卿悄悄望了一眼,“没事。”
这样一个男人,真心实意的待一个好,是个女孩,谁会不心动?想来那个时候,她失忆了,会爱上他,好像并不是特别意外的事。
即便现在,她理智全在,在看到他这样一副模样时,心不免急跳了好几下。
“金巧儿从小就毛毛躁躁的,要是知道她会害你受伤,我就不过来这里了……”他还在懊丧。
“意外谁都想不到。”
她伸手抚平他皱起的眉心。
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他懊悔成这样,这男人啊……如此紧张她,倒是有点怪可爱的。
他一怔,想不到她会碰他脸,猛一抬头,看着这个变得乖巧的小媳妇,心下有点诧异:
木途镇那个温柔似水的可人老婆,这是附体了吗?
她终是一个温情款款的人,但她可以将自己逼成无情、乃至绝情的高冷女王。
她呀,真的是太会伪装自己了。
只有在不经意间才会流露柔软又真实的另一面。
而她好像意识到自己这举止有点过了,忙收了手,转开了眼,神情略显尴尬。
小骗子。
明明心里有他,可她就是硬起心肠要把他推开。
“你想摸就摸,躲我眼神干什么?老婆,你这是害羞了吗?”
他故意点破,还故意凑过去看,并且把“老婆”二字,咬得格外撩拨人。
她立刻瞪了过来,一脸傲娇:“我才不是想摸你,我只是……只是觉得你蹙眉的模样很丑……”
这理由,编得有点羞于见人了。
她说完真想遁走。
他忍不住想笑:“有多丑?”
“丑到能让我把隔夜饭吐没。”
唉,完了,智商欠费了。这话说得太没水准了——也太稚气了。
“你成功逗笑我了。不会撒谎就别撒。你的耳朵都红了……”
她连忙捂自己耳朵。
这个东西,超级可人。
他越发笑得欢快:哎呀,她上当了,可是慌张、害腭的她,别提有多迷人——这样的她当真是勾人魂魄呢!
她咬唇瞪他,耳垂的确烫起来了,整个人跟着烧起来了——
自己这是怎么了?
竟被他逗弄得不像自己了……
可心情,却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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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四千字,今日更毕,明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