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绥:“顺手的事。”
陈添:“那我要一个蒸蛋。”
蒸蛋简单,既不费事,又是心意。殷绥笑着薅了把陈添的头,把他的头发都揉乱了,却又在陈添企图反抗之时,潇洒转身投入工作。
陈添这不就不好跟他计较了么,看到他穿着纯白的厨师服,认真工作的样子,还觉得有点心动。
林澜路过,偷偷跟陈添说:“帅吧?他肯定是故意的,就想在你面前表现一下。”
这人对套路那么熟悉,陈添有理由怀疑他以前也用过这招。不过自己的男朋友,还是要护着的,陈添便很给面子地点了点头,说:“帅啊。”
林澜失笑,愈发觉得自己当初的眼光真是好的不得了,虽说这两人最后是在游戏里认识的,但也得给他包一个媒人红包才对。
两人又聊了几句,聊着聊着,陈添就开始帮忙了。刚开始的时候他不过就是出于礼貌,帮忙递个东西,传个话,后来莫名其妙地就开始“工作”了。
林澜还在那边给他戴高帽,“今天多亏了你啊,甜甜,你可帮了我大忙了。这几个月绥哥休息,我一个人忙里忙外,都没时间跟安姐打电话了。来来来,你再看看这边,以后你就是老板……呃,叫老板娘好像也不太对,就叫小老板吧,自家的产业,你也得了解对不对?”
陈添:“不,我不想了解。”
林澜:“别客气嘛。”
谁客气了!万恶的资本家,你们的每个毛孔果然都是肮脏的,说是让我来监工,其实就是骗我来工作的!思及此,陈添立刻谦虚了一下,“不客气,不客气,我也还有几套门店要收租呢。”
林澜顿时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但他觉得陈添这是被殷绥带坏了,他以前可不这样的,多好多上进努力的一个人啊。
他绥哥可真是个祸害,愿上帝保佑他。
话虽如此,陈添也还是认命地帮忙了。
林澜还给他出馊主意,“我记得休息室里还有一套全新的工作服,看着跟你的尺寸差不多,你去换上呗,给你绥哥一个惊喜。”
五分钟后,陈添抱着工作服,脑子里只有两个大字:离谱。
他到底为什么会采纳林澜的这个馊主意?而等他鬼使神差地换上工作服后,站到镜子前一看,就发现——毫无违和感。
餐厅的工作服是西式风格,白衬衣上系着复古风的领巾,配一顶黑色的贝雷帽。就是这顶帽子,把陈添衬得像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让他一下子想起了从前。
他左看右看,发现自己确实比以前胖了一点点,脸上都开始有婴儿肥了。如果说以前他是一个生活清苦不得不打工赚钱的小可怜人设,那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个养尊处优的出来体验生活的小少爷。
好久不出去风吹日晒,连皮肤都白了一点。
可是陈添并没能穿着这身衣服立刻去见殷绥,他换好衣服刚走出去,就被领班逮了个正着。对方正要找人办事,看到陈添这新面孔愣了一下,便招手叫他过去。
其他员工看见陈添,刚开始还在猜他跟老板到底是什么关系,现在一看,原来是新同事啊。
陈添又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脸上带着笑,阎王见了也会欢喜三分。没过半小时,他就成功地融入到了集体中去,成为了隐餐厅的一名普普通通的——新晋员工。
林澜看见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人才,当初没把他招到餐厅,是餐厅的损失。他连忙招来领班嘱咐了几句,“这是绥哥的朋友,不是真的员工。不过他乐意的话就让他跟着帮帮忙,你们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待会儿让绥哥给大家发红包。”
什么朋友,哪种朋友,领班还不明白,但是“发红包”三个字,他听明白了,严肃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温和笑意。
“我懂、我懂。”领班领命而去。他原本也不是那么关注一个刚来第一天的新员工,被林澜这么一叮嘱,就上心了。
很快,他就看出了一点门道。
陈添看着年纪小,但一点都不像个愣头青。一家生意好的餐厅,是很忙的。就算有心要帮忙,在不熟悉餐厅流程的情况下,也很容易帮倒忙。但陈添就不会,他既不会傻愣愣地站在那儿挡道,也不会手忙脚乱干不成事情,该退的时候就退,该搭把手时就搭一把,脸上也总是笑着的,让人看了心情好。服务行业可不就缺这种人才么!
领班就给林澜发信息。
郑班头:他真不打算成为我司的正式员工吗?
林澜:我劝你打消这个念头。
林澜:不要妄图跟老板抢人。
领班不明所以,但跟老板抢人这件事过于恐怖,遂果断放弃。
等到中午这一波忙完,大家终于能喘口气了,同事们自然而然地招呼陈添一块儿吃饭。陈添嘴上应着,眼神却在往后厨瞟,琢磨着他那位大厨男朋友怎么还不出来。
说曹操,曹操到。
殷绥单手端着碗蒸蛋从厨房出来,看到陈添穿着员工服,略显诧异,问:“怎么换上这身衣服了?”
陈添因为干了活,所以底气特别足,“怎么样,好看吗?”
“嗯。”殷绥走到近前,帮他拉开椅子。
待陈添坐下,殷绥又把一小碗鲍鱼蒸蛋端到他面前,放上专门给小朋友吃的动物勺子,语气自然,“吃吧。”
员工们确定以及肯定,这碗鲍鱼蒸蛋出自老板之手,且不在他们的员工餐餐单上。
他们的记忆也没有出差错,老板虽然发红包时很大方,但他很少跟员工们一块儿吃饭。经常跟他们一块儿吃饭的是经理林澜。
可这时,殷绥被陈添拉着坐下了,还在那边慢条斯理地解释勺子上的是小狐狸而不是狗狗。而那位新来的员工,还在纠结工作服好不好看的问题,好像觉得刚才老板的回答太过敷衍。
老板还是那副话不多的样子,但他在听新员工说话的同时,剥完了一只大龙虾,并且把虾肉都放进了新员工的碗里。
新员工的嘴终于被堵上了。
他吃得好开心好满足啊。
真好。
是我没有的待遇。
大家眼观鼻、鼻观心,谁都没有对这样的异状发表看法,因为老板确确实实给他们发红包了。一时间,餐桌旁都是低头抢红包的人。
陈添刚吃了一大口蛋,抬头发现大家怎么都在玩手机,还听到了红包到账的声音,瞬间明白一切,幽怨地看向殷绥:“我怎么没有?”
他也工作了,工作了就要有红包,这是职场人的底线。
殷绥没忍住笑了笑,拿出手机递过去,“你自己发?密码你知道。”
陈添:“我知道?上次你说过的那个?”
殷绥:“嗯。”
陈添:“我想发多少都可以?”
殷绥不予置否,陈添便跃跃欲试地给自己发了一个五块二。可是他问过旁边的人,发现她抢红包抢到了一百多块钱,立刻又给自己加到了131.4。
发完了,他又偷偷拿出自己的手机给殷绥发一个99,祝他生意昌隆,爱情久久。
“叮咚。”红包来了。
殷绥看到陈添的红包,看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他在跟旁边人聊天,笑嘻嘻的,看起来没心没肺,谁知道他暗地里还搞那么多花样。
吃完午饭,大家多多少少都看出来殷绥和陈添关系不一般,忙不迭散了。陈添正想叫殷绥休息一下,别累着腿,便听他说:“去换衣服。”
陈添:“嗯?”
殷绥:“晚上不当厨,下午没事,带你去对面的茶室坐坐。”
茶室?陈添想起他跟殷绥的第一次见面,不是在医院,而是中秋节那天,他跟程家人过来吃饭,正巧看到殷绥进了街对面的茶室。
“茶室老板是你的朋友吗?”陈添好奇地问。
“算是,餐厅的logo就是他设计的。我跟林澜都不是本地人,这几年在s市创业,排除掉生意上的合作对象,算得上朋友的不多。”殷绥解释道。
陈添明白了,殷绥这是在给他介绍朋友。就像他在餐厅帮忙,想要多了解殷绥的工作一样,殷绥也在慢慢地向他敞开自己的生活圈。
作者有话要说: 陈甜甜:社畜的本能依旧在血液里流淌。
第106章 朋友
茶室老板叫木臻, s市本地人,三十好几了, 看起来还无牵无挂的。他开店,就不像是奔着赚钱去的,一股子颓废文青的范儿,走进去,店里也没半个客人。
街上的其他人常年好奇他到底靠什么过活,有时看店门关着,以为终于要倒闭了,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店又开了。老板还是那个老板,不光不会做生意, 也不大讨人喜欢。
殷绥告诉陈添:“不要被他骗了, 他颓废, 是因为半夜起床偷偷敲代码。”
陈添惊讶, “程序员?”
殷绥:“嗯。”
陈添:“那他其实是理工男啊?”
“唰——”身后的珠帘被人拉开,木臻颓废却英俊的脸出现在茶室门口, 说:“你们说我坏话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在我店门口说?”
殷绥:“背后说人坏话, 是不礼貌的行为。”
木臻:“所以就要跑到我门口来说吗?”
殷绥:“你要这么理解, 也不是不可以。”
说完, 殷绥又神态自若地给陈添介绍,“这位就是木臻,你可以喊他木老板。”
陈添便笑着跟木臻打招呼,木臻看到他, 倒是和颜悦色,“别客气,进来吧。”
殷绥要把陈添介绍给朋友, 那当然不会突然造访。他提前知会过木臻,所以当陈添跟着殷绥走进去时,不光是泡茶的水已经煮开了,店里也点上了熏香。
那是雪后森林的味道,香味清冽,并不浓郁,仔细感知,那森林里或许还有间寺庙,燃着香火。
外面是十一月底的气温骤降的天气,店里却很暖和。
木臻虽然偷偷敲代码为生,但他的文艺也并非假装的,至少他确实泡得一手好茶。只是在他拿茶叶之前,殷绥不紧不慢地扫了一眼,说:“要好的。”
“知道了。”木臻黑着脸,语气不怎么好,但还是取出了自己细心贮藏的君山银针。他爱好喝茶,且唯爱君山银针。
陈添便小声问殷绥:“怎么回事啊?”
殷绥:“以前打过赌。”
木臻听到了,一边慢条斯理地泡茶,一边说:“我赌他三十五岁前绝对脱不了单,输了就把店里最贵的茶叶送给他。”
真是男人之间无聊的较量。
陈添不懂茶,但有时也觉得茶好喝,此时看到木臻的泡茶手艺,更觉赏心悦目。木臻见他挺感兴趣的,便给他讲解,刻意把殷绥撂在一旁。
殷绥耸耸肩,不甚在意,末了才道:“既然这么投缘,就送点见面礼。”
于是陈添获得茶叶一盒。
木臻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身上还有点江湖义气。不过他跟殷绥和林澜的交往没有什么不打不相识的戏码,就是因为恰好在同一条街上开了店,还因为木臻不会做饭。
点外卖不如直接去对门订,一来二去,大家就认识了。
可见在当今社会,拥有一手好厨艺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我是他们店第一个顾客,那天吃的什么我都还记得呢。不过这么一晃也好几年过去了,餐厅扩大了一倍不止,我这里倒还是老样子。”木臻抄着手躺在摇椅上,像提前进入了退休生活。
殷绥:“街道办的刘主任没再给你介绍对象了?”